福建省文联关于加强福建省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
2021-02-03 11:25:16 来源:福建文艺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
福建省文联及所属各省级文艺家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福建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在团结引导福建广大文艺工作者方面负有重要职责。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我省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立足文联组织“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职能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以强素质、出人才、出精品为目标,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的高素质专业化文艺人才队伍,着力建设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代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提供有力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培训与扶持 1.加强政治素养提升。培训紧扣“大学习、大宣讲、大创作”主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学懂弄通,不断提升文艺人才队伍的政治素养。 2.注重专业能力提升。组织推荐设区市、县各艺术门类文艺工作者参加中国文联、省文联两级的各项业务培训,鼓励将“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贯穿文艺创作全过程。各文艺家协会根据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组织业务培训,扶持文艺家创作。 3.增强道德自律能力提升。各文艺家协会聘请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开办讲座,讲成长经历,讲道德养成。树牢和增强文艺人才队伍的道德自律能力提升,坚持培根铸魂,守正创新。 (二)加强交流与展示 1.加强全国文艺名家指导。积极邀请全国文艺名家与省内文艺工作者进行面对面交流,全方位提升福建文艺工作者的业务能力,拓宽视野,提升人才队伍的素质。 2.加强省域、地区间文艺交流。推动进行省域文艺界的文艺人才、文艺作品交流,加强与兄弟文联的沟通联络。结合各地文艺特色,举办采风创作,展演展览等方式,促进文艺工作者创作交流。 3.加强推介特色文艺人才。通过省文联“一县一品”特色文艺示范基地建设,通过开放省文联展示交流场所等方式来展示文艺家优秀成果。通过中国文艺网、海峡艺术名家栏目、福建文艺网、福建文艺网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平台,强力推介我省特色文艺人才。 4.加强文艺融合交流。依托省文联文艺志愿团,充分发挥各地市、各文艺家协会文艺志愿分团开展人才展示实践。通过举办综合性文艺展演、展览、评比,为文艺人才提供跨艺术门类的交流合作平台。 (三)加强项目申报与推荐 1.加强国家级项目申报推荐。积极培育、选送和推介优秀作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中国文联各文艺门类奖项,鼓励福建文艺工作者积极申报。省文联积极做好推荐工作,推介展示我省文艺人才优秀成果。 2.加强省级项目申报推荐。加大福建省百花文艺奖评奖、福建省文艺发展资金专项的项目申报工作力度。省文联各文艺家协会积极做好作品收集、初评、推荐、申报工作,进一步激励福建省文艺人才创作积极性。 3.加强中青年文艺家项目申报。各省级文艺家协会在项目申报上向中青年文艺人才倾斜,加大扶持力度,创造条件,积极推动包括新文艺群体在内的全省中青年艺术人才成长。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 各省级文艺家协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要认真落实暂行方案内容,汇报年度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省文联责任部门汇总整理成总结报告。 (二)加强经费管理,保障到位 各省级文艺家协会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各项财政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管,在经费使用上加大对人才培养的倾斜。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加大对各类文艺人才培训、文艺人才项目扶持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和转化成果,营造文艺创作氛围,推进文艺人才队伍建设。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要求 省文联将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作为各省级文艺家协会及各相关部门每年工作安排中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对于完成效果不明显,实施不到位的协会或部门进行批评、整改,以推动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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