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入闽通道和各类重点场所推广健康码扫码通行
2021-02-06 10:35: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
东南网2月6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做到既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又尽最大可能方便人民群众,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印发通知,要求立即在入闽通道和省内医院、学校、机场、车站、旅店、景区、娱乐场所、餐厅、商场、超市、银行等各类重点场所推广扫码通行。2月5日,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召开省-市-县-乡-村五级“健康码”扫码通行动员部署和培训会,进一步部署“健康码”扫码通行工作。 据介绍,为方便各重点场所推广普及“扫码通行”,2月4日,省发改委、数字办紧急开发上线“张贴码”,进一步丰富扫码方式。目前,提供手机扫码、扫码枪扫码、桌面终端扫码、闸机扫码、自备终端扫码5种管理人员主动扫码方式,以及让群众扫一扫“张贴码”1种被扫方式,共6种方式。支持扫描识别“八闽健康码”、“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居民身份证和“张贴码”4种扫描对象。各重点场所管理单位可以结合通行人流量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选择扫码方式。 6种方式 健康码扫码这样操作 1.扫一扫“张贴码” “张贴码”分为个人申请“张贴码”和机构申请“张贴码”。该方式需使用个人手机扫描管理机构在重点场所张贴的二维码。扫码后,个人手机将显示扫码点位置和个人健康状况,供管理人员核验。 个人用户在申领“八闽健康码”后,在个人健康码服务页面,点击“张贴码”图标,填写张贴场所的完整地址信息,生成“张贴码”,并打印张贴在出入口显著位置,访客进入前使用手机扫描“张贴码”,自动核验访客健康信息并登记访客信息。 机构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八闽健康码管理平台,根据多个扫码点需要,添加授权服务点并下载服务点专属二维码,并打印张贴在指定服务点供访客扫描。访客通过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和闽政通APP扫一扫功能,扫描服务点二维码,自动核验访客健康信息并登记访客信息。管理人员可登录管理后台查看访客扫码信息。 2.手机扫码 政府/企业用户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八闽健康码管理平台,根据多个扫码点需要,添加扫码子账号及授权服务点。服务点扫码人员通过手机,使用子账号、选择“法人用户”登录闽政通APP,进入“出入扫码服务”,即可扫描识别“八闽健康码”“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及居民身份证完成扫码核验和通行。管理人员可登录管理后台查看访客扫码信息。 3.扫码枪扫码 扫码枪扫码是政府/企业用户以法人身份(或法人子账号)登录扫码枪设备实现扫码通行。该方式需自行购买扫码枪。 政府/企业用户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八闽健康码管理平台,根据多个扫码点需要,添加扫码子账号及授权服务点。服务点扫码人员使用子账号登录扫码枪设备,即可扫描识别“八闽健康码”“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及居民身份证完成扫码核验和通行。同时,管理人员可登录管理后台查看访客扫码信息。 4.桌面终端扫码 桌面终端扫码是政府/企业用户以法人身份(或法人子账号)登录桌面终端实现扫码通行。该方式需自行购买桌面终端。 政府/企业用户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八闽健康码管理平台,根据多个扫码点需要,添加扫码子账号及授权服务点。服务点扫码人员使用子账号登录桌面终端设备,即可扫描识别“八闽健康码”“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及居民身份证完成扫码核验和通行。同时,管理人员可登录管理后台查看访客扫码信息。 5.闸机扫码 闸机扫码是政府/企业用户以法人身份登记并获取健康信息查验授权,并依托闸机设备为载体进行的无人值守、无接触扫码通行。该方式需自行购买闸机设备,并完成闸机设备与八闽健康码平台备案和接口联调,并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使用。 政府/企业用户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八闽健康码管理平台,根据多个扫码点需要,授权服务点及添加设备白名单,通过服务点闸机设备扫描识别“八闽健康码”“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及居民身份证等完成扫码核验和通行。管理人员登录管理后台查看访客出入扫码信息。 6.自备终端扫码 自备终端扫码通行方式是根据政府/企业扫码需要,利用政府/企业已购的自备终端,并完成与八闽健康码平台备案及接口联调,政府/企业用户以法人身份登记和获取健康信息查验授权,并签订安全协议后使用。 为方便各级各部门全面了解6种扫码方式,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八闽健康码”专题,可访问网站(网址:http://www.fujian.gov.cn/bsfw/bmjkm/)查阅“八闽健康码应用指南”,或咨询闽政通客服电话:400-1033-673。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