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5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张广敏
各位代表:
我受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取得决定性成就。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委领导下,认真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以法治力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人大贡献。
一年来,共召开11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20项,通过14项,批准设区市法规23项,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2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2项,开展12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开展2次满意度测评;作出决议决定13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0人次,全面完成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更高站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一)着力入脑入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委会党组会议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第一时间、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用好《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鲜活教材,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切实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及时跟进学习。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座谈会,开展研讨交流,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二)着力见行见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兴起学习贯彻热潮,营造浓厚氛围。深入九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宣讲和调研检查,推动中央全会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贯彻落实。聚焦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根据省委规划建议要求,认真谋划安排立法、监督等工作,做好审查批准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前期工作,为我省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发挥好省人大制度研究会智库平台作用。聚焦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组织开展“国家治理与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课题调研,积极推动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着力善作善成,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常委会迅速行动,多次专题研究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年度立法、监督计划,加开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疫情防控相关议案。加快完善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地方立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决定,打好“组合拳”,推进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积极联系发动有关方面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筹集捐款及紧缺物资,派出机关干部支援基层抗疫。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调研,扎实抓好挂钩帮扶工作,体现人大担当作为。
二、坚持人民至上,以更强担当讨论决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
(一)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决定。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是党中央赋予福建的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常委会把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作为新时代福建人大工作的鲜明主线和最大特色,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动员全省人民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决议,号召以更高标准锚定目标、以更高质量创新发展、以更高水平保障民生、以更高站位深化融合,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转化为全省人民共同意志,凝聚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强大合力。
(二)紧扣守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决定。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常委会连续作出四项决议决定。一是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明确各类主体防控职责义务,授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采取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为我省实施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提供法治支撑。二是作出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推动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三是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营造尊医重卫良好风尚的决议,要求尽最大努力确保一线医务人员健康安全,落实提升薪酬待遇、拓宽发展空间、优化执业环境等政策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四是作出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将疫情防控实践中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推动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三)紧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决定。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作出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围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法律监督重点,对保障机制、配合机制、接受人大监督机制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促进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
三、注重质量效率,以更精立法推进新时代新福建治理现代化
(一)突出改革创新立法。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将农村改革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法定化,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制定种子条例,强化种业创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制定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推进质量强省、交通强省建设。统筹推进大数据发展、营商环境优化、商事登记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法规立法进程,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一揽子修改会计法实施办法等涉及“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二)突出民生社会立法。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倡导良好家风家教,突出对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的关爱救助,守护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制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以“小切口”立法推动解决公共卫生安全问题。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平衡企业发展、劳动保护、平等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修订红十字会条例,细化工作职责,规范捐赠财产监管使用,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制定宗教事务条例,突出引导管理服务,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审议志愿服务条例草案,弘扬志愿精神,倡导社会文明。审议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促进八闽特色文化保护传承。
(三)突出生态资源立法。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维护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和公共卫生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审议沿海防护林条例草案,鼓励多元化参与建设和保护,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审议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加强水源地、地下水和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指导支持设区市生态环保立法,批准设区市建筑垃圾管理、扬尘污染防治、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海域环境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法规15项。
(四)突出完善立法机制。建立立法工作专班,发挥人大主导作用,高效有序推进立法工作,确保公共卫生等急需的重点立法项目能立尽立、应立早立。进一步发挥立法基地、立法咨询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推进立法更好接地气、汇民声、聚民智。建立多地协同立法机制,推动厦门、漳州、泉州、龙岩共同起草、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解决跨区域生态保护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审查建议受理平台,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四、服务中心大局,以更实监督助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一)推进公共安全。听取和审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要求落实依法防控责任,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听取和审议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推动完善联防联控、医防协同、重大疫情救治、应急预警等工作机制。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督促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及我省条例省市县三级联动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听取和审议禁毒工作情况报告,督促严打涉毒犯罪、抓好戒治管控、强化宣传教育,助力打好禁毒人民战争。
(二)推进发展提质。围绕“十四五”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我省“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报告,针对创新发展、扩大内需、优化产业结构、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听取和审议乡村产业振兴情况报告,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开展气象法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和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执法检查和福建省招收台湾学生若干规定实施情况调研,深化两岸交流融合。
(三)推进民生改善。听取和审议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稳就业保就业举措,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听取和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报告,推动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开展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推进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加强社保基金运营监管,促进基金使用提质增效。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督促强化慈善监管服务,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对涉疫事项、民生保障、涉法涉诉等热点问题的排查梳理、交办督办,开展重复信访集中治理和积案化解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推进生态建设。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力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包案整改工作,深入实地调研协调,推动问题解决。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紧盯土壤污染存在问题,推动土壤质量持续改善,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听取和审议渔业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压实渔业生产管理整改责任,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司法机关履行好法定职责,推进自然原生态和文化原生态一体保护,构建严密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
(五)推进预算监督。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和决算报告,审查批准2019年省级决算、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用好用足抗疫特别国债等资金,加大对基本民生保障、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支持力度。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发挥效益、造福人民。听取和审议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要求继续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强化教育改革创新。审查批准资源税我省适用税率和计征方式方案,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督促健全审计监督整改工作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五、尊重主体地位,以更优服务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一)在抗疫斗争中发挥代表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常委会第一时间发出《致福建省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倡议代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投身抗疫一线,踊跃捐款捐物,主动建言献策,在各条战线、各自岗位上发挥表率作用。常委会及时组织慰问一线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推动解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运用多种方式,讲好代表抗疫履职故事,弘扬正能量。
(二)在完善机制中增强履职保障。制定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计划和措施,创新代表工作方式,增强代表工作实效。修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制定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建设的意见,加强活动室规范化建设,支持各地探索设立行业代表联络站。根据代表履职的实际需求,重点开展分领域专题培训,推动省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从“全覆盖”走向“精准化”。
(三)在密切联系中做实代表工作。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的联系,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同代表的联系。持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推荐优秀基层代表充实到专门委员会,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建议督办等活动900多人次。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十四五”规划编制、厦门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生态环保等主题开展视察调研。指导各选举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灵活确定代表视察调研的具体活动形式,提高代表履职实效。
(四)在创新举措中办好议案建议。去年省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议案23件、建议843件均已办结,代表满意率进一步提升。认真研究议案所提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推动议案转化为立法决策,有8件议案列入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扎实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提升年”活动,督促有关方面加强建议办理,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意见建议。持续开展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工作,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社区矫正、耕地质量保护等8件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取得较好成效。完善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评价机制,采用“一建议一评价”办法,“一张表格”督办到底,将办理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加大代表反馈不满意建议的协调督办力度,组织代表与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推动问题解决。
常委会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市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积极宣传推广全省各地人大创新工作和经验做法。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提出、审议、表决、监督、评估机制,首次在常委会会议上表决下一年度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筼筜湖区保护办法,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厦工作期间提出的治湖方针贯彻落实,保护好城市美丽的“会客厅”。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有效推动居住环境改善。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制定的3部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相关配套制度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深化代表与群众“线上+线下”双向联系的工作平台建设,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打造“人大代表在身边”工作品牌。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持续加强监督,规范建设工程用砂管理,严打盗采滥用海砂行为,守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加大投入,扎实推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规范化建设,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调研,助力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审议意见跟踪监督办法,建立跟踪办理台账,提出办理评估意见,强化办理结果运用,提升监督刚性。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代表约见制度落实,组织引导人大代表结合建议办理工作约见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民生事项落地。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聚焦破解法院“执行难”问题,运用人大监督力量助推形成综合治理大格局,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党中央及省委的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市县乡人大、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主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立法精细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监督实效需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相关机制举措需进一步落实;上下工作联动较少,对市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委领导下,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中的作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建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精髓要义、把握精神实质、明确工作要求,推动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及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认真落实“十四五”规划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中涉及人大工作的任务,以法治力量推动“十四五”发展实现良好开局。
二、加强立法工作,促进良法善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重点推动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惠民立法,加强公共卫生、生态文明、科技创新等重要领域立法。遵循立法规律,突出地方特色,坚持急用先立,善于通过“小快灵”解决实际问题。拟安排审议中医药、养老服务、绿色建筑发展等方面法规草案。
三、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针对高质量发展超越存在的短板弱项,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拟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科技进步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等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加强代表工作,优化服务保障。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深化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继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使常委会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进一步完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办理质量。聚焦主题主线,组织代表开展好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不断改进代表培训工作,提高学习培训的专业性和实效性。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牢记人大是党领导的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指导市县乡三级人大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密切上下级人大联系,加强工作联动,提升整体实效。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各位代表!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全省人民,扎实工作、坚毅前行,为夺取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