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浙江经验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 2021-02-20 08:38:11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浙江省福建商会会长 施人玮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浙江杭州、衢州、宁波三地入选全国标杆城市,营商环境改革经验获得重点推广;去年全国工商联发布“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浙江营商环境全国第一,杭州、温州、宁波营商环境入围全国前十。在这里我举三个方面例子: 一是实践“标准地”制度。“标准地”是指在完成区域评估基础上,带着投资、能耗、环境、建设等标准进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企业按照约定条件取得出让土地,可选择常规审批或承诺制审批。对常规审批项目实行“一窗服务”;对承诺审批项目,由相关部门制定项目具体标准和条件,企业书面承诺并经公示后,审批部门直接许可企业开工建设。以“标准地”制度供地的企业投资项目全部实现开工前审批最多100天,有效推进重大产业平台投资环境的改善优化。 二是涉外事务“一站办理”。浙江义乌设立国际贸易服务中心,整合公安、商务、税务、海关等12个部门125个涉外事项,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服务、国际交流和信息交流于一体,实现涉外服务“一站式”办理。 三是亲清关系“一网联动”。杭州推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数字平台——“亲清在线”,通过政商“直通车式”的在线服务,实现企业办理业务“最多按一次”。政企交流从“上门收集”转变为“在线呼应”,政务服务从“坐店等客”转变为“互动平等”,政策制定从“大水漫灌”转变为“精准滴灌”,政策兑现从“层层拨付”转变为“瞬间兑付”,政策效果从“绩效后评”转变为“实时可测”,让市场运行成本下来了、市场主体活力上去了。 我省除了创新发展“晋江经验”等经验做法,还可以借鉴外省的好做法,进一步优化审批、鼓励公平竞争、提供优质服务,以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让企业运营有预期、有准则、有活力,让更多的海内外优质资源积聚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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