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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执行99万元 福州马尾法院突出“特、快、优”优化营商环境

2021-02-22 22:42:2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作者:林先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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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为福州某混凝土公司送去执行款。马尾法院供图

东南网2月22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2021年以来,马尾法院共计执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33件,执行到位金额约4352万元,平均执行天数28.82天,日均执行99万元。”22日,福州市马尾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吴智斌说道。

2021年以来,马尾法院把缩短执行期限、提高执行效果作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的主攻方向,把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和减轻负担作为检验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的“硬指标”并突出“特、快、优”,让企业和群众感受营商“温度”。

近日,一笔40余万元的工程款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如期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中。福州某混凝土公司与甲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经马尾法院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甲公司拖欠福州某混凝土公司货款及违约金共计40余万元,双方无其他纠纷。调解书生效后,甲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福州某混凝土公司向马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当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甲公司的银行账户,但账户金额较少。经向福州某混凝土公司的代理律师了解,甲公司可能对乙公司享有到期的工程债权,执行法官遂立即向乙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其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告知其不得向甲公司私自清偿债务。最终,乙公司按照马尾法院要求将到期的工程款40余万元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福州马尾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桐光介绍,一是执行立案“一站式”。加派执行立案窗口人员负责执行案件的审核、立案和查控,实现一站式服务,提高执行立案便捷性。二是办案模式“团队化”。落实以法官为主导的“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团队办案模式,按照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工作机制,增强审限意识,优化案款管理。三是执行处置“加速度”。按照《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建立房产定向询价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向财产所在地的税务局发送询价函,同时引入拍卖辅助机构,探索执行事务性工作外包,进一步规范、加快网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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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走访企业。马尾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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