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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灯、赏灯、转三桥……福州民俗专家讲述闽都闹元宵这些传统习俗
2021-02-25 18:02: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作者:林先昌
从春节至元宵前夕,福州民间有送灯和甘蔗的习俗。对出嫁之女,娘家例必送灯,“灯”与“丁”谐音,取添丁之意。甘蔗意味幸福生活节节高。那么元宵节期间,福州还有哪些传统习俗,日前,记者采访了福州民俗研究专家郑子端,听听他的讲述。
福州鼓西路街边商铺内,市民正在选购花灯。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摄 福州的岁时节气习俗中有分上元节(正月十五)、中元节(七月十五)和下元节(十月十五)。正月十五民间称“元宵节”,有“上元热闹看鳌山” ,中元节俗称“七月半”“烧褚衣”;下元节祭祖先,祈求“福寿和丰年”。 郑子端说道,宋代开始在福州城里从正月初八晚开始张灯,至十七晚落灯,作元宵节为挂灯传统习俗。当时太守命令,每家做十盏灯,家家户户,门口挂灯,厅内灯柱悬灯,福州人很重视元宵挂灯,音“添丁”之意。北宋元丰年间,刘瑾当福州太守,为了观赏花灯,下令挨家挨户捐灯十盏。住三坊七巷郎官巷的文人陈烈为民请命,作<题灯>诗一首流传千年:“富家一碗灯,太仓一粒粟;贫家一碗灯,父子相聚哭。风流太守知不知?惟恨笙歌无妙曲。”从此,官府不再强令百姓捐灯。 灯,福州方言与丁同音。丁,古即人口。所以灯,象征着人丁兴旺、子孙满堂。明王应山《闽大记》载:福州“沿门悬灯,通宵游赏,谓之灯市”。 郑子端说道,早在唐先天年间(712-713),福州城区上元节就有民间张灯、官府观灯的习俗。福州元宵灯景之盛在明清。此时,“三坊七巷” 已是灯节的繁地带,灯先在闽山巷,后来发展至三坊七巷的南后街。有民谣唱道:“前街买买蚶,后街买买灯,有买快来买,没买等明年。“前街”指的福州南街(现在八一七北路),大洋百货原址有一座七贤君庙,庙前店铺有卖蚶。 清进士叶观国《榕城杂咏》诗曰:“闽山庙里看灯回,火齐冰纨满案堆。怪道临风三弄好,开元寺买纸箫来。”清举人郑洛英的《榕城元夕竹枝词》还写道:“闽山庙内夜人繁,闽山庙外月当门。槟榔牙齿生烟袋,子弟坊中较十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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