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社会 > 正文

福建南安一男子持变造核酸检测报告试图申领出境签注被查处

2021-03-17 18:20:31 作者:吕春荣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人民网南安3月17日电(吕春荣)据福建泉州南安市公安局消息,日前,该局依法查处了一起不遵守国家疫情防控规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案件:男子王某持变造的核酸检测报告前往出入境管理机关,欲申领出境旅游签注时被民警当场识破,该男子依法被行政拘留12日。

据了解,2月5日,南安市洪濑镇居民王某来到南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窗口,申请前往境外某地的旅游签注,窗口民警在受理时,按照国家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查看其提供的健康码及核酸检测报告,不过发现该核酸检测报告存在问题:原来,王某提供的核酸检测报告采样日期为2021年2月1日,采样地点在南安市洪濑镇,但是经查询王某的出入境记录发现,其于1月28日出境至境外某地,2月4日入境返回。由此,民警产生了怀疑:2月1日王某应该在境外某地,他如何能在洪濑采样做核酸检测呢?其提供的核酸检测报告疑似造假?

经公安机关向有关医学单位进一步核实和调查取证,证实王某提供的核酸检测报告确系变造的。经询问,违法嫌疑人王某承认,2020年10月其在洪濑镇做过一次核酸检测并取得检测报告。此次想要再次赴境外某地办事,虽然明知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办理出境旅游签注需要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但为贪图省事,就将去年的这份核酸检测报告时间改成2021年2月1日,企图蒙混过关,未料被民警识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二项之规定,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使用变造的证明文件,3月9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

警方提醒: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义务,积极配合测温、扫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无视防疫规定,触犯法律的,警方将坚决依法查处。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