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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商事审判教学实践合作机制暨党建联盟建立

2021-05-06 20:06:14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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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签约仪式现场。福州中院供图

东南网5月6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近日,福州商事审判教学实践合作机制暨党建联盟共建活动在闽江学院举行。福州中院副院长赵彦邦,福州中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吴慧华,闽江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吴建铭,闽江学院法学院党委书记郑新胜,法学院院长潘丽萍出席活动,福州中院民二庭法官和闽江学院法学院部分师生代表参加活动。

福州中院民二庭庭长陈朝晖、闽江学院法学院法律系教工支部书记刘巧兴共同签署了《“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福州商事审判教学实践合作机制暨党建联盟”共建协议书》。

据了解,福州中院民二庭与闽江学院法学院法律系教工支部建立党建联盟,是加强院校联动,强化党建引领,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之一,双方坚持以学者为师,互鉴互学,取长补短,发挥联盟优势,在进一步落实“法官进学校、学生到法庭”的基础上实现“党建+院校联盟”共建新载体,打造“观摩庭审+模拟法庭”联动新模式。院校通过联合调研、学术交流会等形式,搭建多样性、常态化的交流平台,通过建言献策、开门纳谏的良性循环,构建高校法学教育观点结合审判决策的机制,特别是在新业态诉讼领域、复杂疑难案件领域、类型化案件领域,开展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学术探讨、案例研究,加强法官与高校教师的交流共进,强化互相支持;同时将高校师生对福州商事审判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福州中院民二庭对内查纠整改提升审判质效的动力,促进高校法学理论研究与法院商事审判工作质效的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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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福州中院供图

据介绍,下阶段,福州中院民二庭与闽江学院法学院将以党建联盟为平台,把福州中院与闽江学院构建的福州商事审判教学实践合作机制暨党建联盟共建建成学习宣传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基地,认真贯彻落实中院党组提出的“两个标杆、两个表率、三个一流”实施纲要,坚持“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做法,加强工作互动、强化学术交流,提升专业水平、培养全面人才,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继续提升商事审判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福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为全力打造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加快建设具有福州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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