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朝阳任南平市副市长丨厦门、莆田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 2021-05-26 10:23:22 来源:东南网综合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日前 南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任免决定 厦门翔安区、莆田中院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一起来看—— 南平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5月25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张朝阳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陈茂和代理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的决定 (2021年5月25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和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茂和代理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1年5月25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茂和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黄石勇辞去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5月25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变动,接受黄石勇辞去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五届〕第二十八号 浦城县选出的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周永和,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周永和的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厦门翔安区 5月25日上午,厦门市翔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任命许丽端为厦门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厦门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张素萍为厦门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朱志愿的厦门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洪双雇为厦门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新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朱志远为厦门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凤翔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厦门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新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叶天送为厦门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金海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郑硕坚为厦门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香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朱更增为厦门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马巷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萍为厦门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民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王跃武的厦门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马巷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水源的厦门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新店街道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张福祥为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卓根旺为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局长; 决定免去叶永友的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蔡阿在的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卓志坚的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莆田 5月18日,莆田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莆田中院主要领导的职务任免决定,张果同志任莆田中院党组书记、提名院长候选人,苏建平同志不再担任莆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 (来源:综合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南平广播电视台、翔安区融媒体中心、莆田中院) |
相关阅读: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