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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年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常态化扫黑除恶持续推进

2021-06-03 08:17:13 作者:严顺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三年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常态化扫黑除恶持续推进

为了城乡更安宁 群众更安乐

东南网6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自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建省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除恶务尽的坚定信心和顽强定力,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全省公安机关累计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50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663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329起;检察机关对729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审判机关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237件;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626件280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17人;行业主管部门对4104份“三书一函”进行深入整改,各行业领域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自2018年1月以来,福建以强大攻势对黑恶势力开展“大扫除”,扫出朗朗乾坤、盈盈正气。但专项斗争的收官,绝不是扫黑除恶的终点。

今年以来,我省持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共侦办涉黑案件1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26起、涉恶犯罪团伙案件8起,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7起85人。

从“专项斗争”到“常态化打击”,福建敢于亮剑、众志成城、久久为功,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了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省群众安全感率超过99%,对扫黑除恶好评率98.62%,对执法工作满意率97.32%,均创历史新高。

党政主导 依靠群众

2018年1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国部署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令出如山,雷霆万钧。专项斗争伊始,我省围绕三年目标,制定下发《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健全完善“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共同抓、行业部门联动抓”的组织领导体系。省委、省政府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各级党委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出战,全过程真抓、深抓、实抓、细抓。坚持政治引领、党政主导,全链条压实工作责任,为我省取得专项斗争胜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扫黑除恶是国家行动,也是民心工程。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全方位凝聚社会合力,是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专项斗争中,公安机关成立省、市两级线索核查中心,出台并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大幅度提高群众举报奖励标准,设定举报奖励金每月集中发放日和季度集中宣传日,三年来全省共发放举报奖励金661.19万元。为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全省宣传部门吹响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集结号”,省、市主流媒体开设“扫黑除恶福建在行动”专栏,构建起报、台、网、微与省、市、县、乡、村多维度的宣传阵地。

有黑必扫 有恶必除

2020年9月30日,武夷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周连友等13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骗取贷款罪、洗钱罪一案,判处主犯周连友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九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老百姓痛恨什么、厌恶什么,就打击什么、铲除什么。周连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宣判,在社会上起到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重要作用,广大群众拍手叫好、积极拥护。

三年专项斗争,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8个“清朗”系列行动,持续掀起凌厉攻势,组织开展打财断血攻坚行动,全省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产277亿元,执行到位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省扫黑办“一竿子插到底”,直接挂牌督办53起涉黑涉恶案件。2020年9月29日,霞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毛仁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7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2020年11月17日,该案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法槌落下,利剑扫黑,正义得到及时伸张,公平得到更好维护。2021年3月,毛仁春案作为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在全国扫黑办新闻发布会上发布。

三年来,我省各项侦查打击战果排名全国前列,136名“百日追逃”“逃犯清零”行动目标对象也全部缉拿归案,从巴西、多米尼加、圭亚那等国引渡逃犯均为全国首例战果。在专项斗争带动下,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刑事发案数、破案率、抓获人数连续三年实现“一降两升”。

三年来,我省一系列做法得到全国扫黑办等国家部委机关的充分肯定和推广:厦门市探索“大数据+扫黑除恶”做法,泉州市开发扫黑除恶大数据智能感知分析平台和“六清”行动信息化管理系统,漳州市在全国首创黑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做法,三明市组建市级网络生态治理中心等诸多做法具有开创意义。

惩腐打伞 整治乱象

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相结合,与整治行业乱象相结合,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途径,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的重要抓手。

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创新开展“蹲一点带一片”“三筛三不放过”等工作法,组织“惩腐打伞专项攻势”,强化机动式、点穴式督导,深挖彻查涉腐涉“伞”问题;与政法部门密切协作,联合出台“三个同步”“四项协作”“五个联合”等机制,以实打实、硬碰硬和科学精准的监督执纪问责,推进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在办理颜小敏涉黑案件中,厦门市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建立“双专班”工作机制,及时梳理摸排问题线索,直查快办,果断留置该市翔安区政府原副区长、翔安公安分局原局长杨江忠等“保护伞”,顺藤摸瓜迅速扩大战果,共查处23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

扫黑恶要破其伞网,除乱象要清其本源。我省出台“1+10行业整治方案”,多领域整治行业乱象,行业主管部门对4104份“三书一函”进行深入整改,莆田、平潭等地跟进建立长效机制。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出台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参考标准,列举多种违法犯罪可移送情形;省住建厅2018年起全面推行招投标网上运行公开,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全省统一的省级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将重点车辆全面纳入动态监管;省卫健委等八部门制定规范护理服务业指导性意见,联合公安机关同步发力严惩“黑护工”。

省委组织部研究出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对村“两委”候选人资格逐个审查,并清理涉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村干部157名。公安机关加大农村黑恶势力打击力度,专项斗争以来打掉农村涉黑组织66个、涉恶组织400个。

通过三年努力,我省不仅彻底打击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更有效清除了黑恶乱问题的滋生土壤,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不断优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为最得全省人民拥护、最受全省人民欢迎的大事之一。

致敬英模 学习先进

2021年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我省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杨春警队)等10名受表彰嘉奖代表进京领奖,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民警杨春,打响了宁德扫黑除恶“第一枪”,也把热血洒在了扫黑除恶战场上。“扫黑恶保安宁一腔热血书忠诚,显担当志未酬浑身赤胆铸警魂”,杨春告别仪式上的一副挽联,让在场所有人倍感悲痛、惋惜和崇敬,中宣部追授杨春“时代楷模”称号。

人去警魂在,剑扫魍魉清。杨春同志生前所在的警队始终把“杨春精神”贯穿队伍建设始终,在实战中锻造扫黑除恶铁军。三年来,该警队共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2个,涉恶犯罪团伙6个,破获团伙刑事案件274起,抓获团伙犯罪嫌疑人175人,成功侦办闽东第一起涉矿产领域黑恶势力案件,为闽东办理“套路贷”案件提供“蕉城样板”……

英模先进不断涌现,执法干警的默默奉献和执着坚守同样令人动容。

“12月15日,这是孩子今天第三次问我,爸爸怎么还没回来”“12月26日,这次我告诉了他一个词‘扫黑除恶’,孩子好像不懂,便终于也不问爸爸去哪了”“12月30日,爸爸终于回来了。‘爸爸,妈妈说你去扫黑除恶,什么是扫黑除恶?’‘就像奥特曼打怪兽吧!’‘那爸爸就是最忙的奥特曼,没日没夜地打怪兽……’”

这是闽侯县检察院一位检察干警妻子的微信朋友圈。318天7632小时30分、269卷案卷3.3米高、71页起诉书35300字,这就是“爸爸去哪儿了”的最终答案,也是专案组所有干警的日常状态,这里有亏欠儿子的父亲,有在老人病床边阅卷的女儿,也有对妻子抱憾的丈夫。

从2018年6月29日专案组第一次介入侦查,到2019年5月13日闽侯县人民法院对黄恒銮、黄锋父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宣判,闽侯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成功查处的第一起黑社会组织案件,离不开公安、检察、法院各专案组众多干警的多方奔波,离不开他们伏案的那份执着,离不开家属在后方的支持,更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理解。“我们都一样,都是普通人,只是使命是公平正义,要守住的初心是司法为民。”

今天上午,我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总结成绩,表扬先进,对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家国富强、人民安康,是对扫黑英雄的最好告慰,也是对默默奉献干警们的最好褒奖。

巩固成果 接续斗争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回望过去,三年专项斗争成绩来之不易;放眼未来,推进常治长效依然任重道远。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写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后,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

今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第一年。省委、省政府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制定我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调整充实各级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继续保留“一办五组”组织架构,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我省认真组织做好“三表两册一倒查”工作,制定下发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指引,通过接受群众举报、重点案件(线索)倒查等方式,深入排查掌握政法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同时,认真组织编写《扫黑除恶先进事迹汇编》及《案例警示教育汇编》,突出正面宣传,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弘扬英模精神,筑牢政治忠诚。

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下阶段,我省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中关于“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殷殷嘱托,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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