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八闽河湖生态保护 福建检察通报“携手共护母亲河”情况
2021-06-08 12:49: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
新闻发布会现场。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摄 东南网6月8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7日,省检察院召开“携手共护母亲河”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工作和闽江流域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有关情况。 据介绍,到2018年3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已设立各级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85个、派驻检察联络员146名,成为全国唯一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全覆盖”派驻河长办的省份。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派驻检察联络室(员)深入一线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在依法打击污染破坏河湖生态违法犯罪以及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消灭黑臭水体、流域源头治理、监管重点排污企业等方面着力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生态保护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助力八闽河湖生态保护。 近三年全省批捕破坏河湖生态案件114件200人、提起公诉155件347人,有效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与涉河湖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摸排公益诉讼线索792条,办理河湖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98件,在全面强化和规范河湖行政监管的同时,积极促成拆除违法侵占河道建筑物123座,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58071吨,关停整治污染企业348家,河岸补植复绿8030亩。各地不断完善福建首创的“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积极创新完善河湖检察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多个跨省、跨区域协作机制。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凝心聚力构建河湖生态保护共同体。省检察院深化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制度,积极推进涉河湖行政执法机关协作,先后与省公安厅、省法院及涉河湖行政执法机关联合部署开展“2018春雷行动”“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等各专项活动,对侵占河道、非法污染水体、盗采河砂等重点突出问题加大打击和监督,共召开联席会议1449次、列席专题会议1246次,介入河长办成员单位联合执法2063次,监督行政机关执法履职669件,发出检察建议956份。 本次新闻发布会首次与省河长办联合发布了13起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河长制”典型案(事)例,涵盖或者侧重凸显两法衔接、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协作配合、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各方面,涉及水体污染、岸线治理、水源地保护、河砂整治、渔业捕捞养殖、涉河湖行政执法等水生态环境保护元素,是全省检察机关依托派驻平台,在各级河长办大力支持配合下成功办理的高质效案(事)例。发布这些典型案(事)例,旨在传递检察机关、河长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强化协调配合,共筑依法治河(湖)的坚定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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