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进一步做好南京(含禄口机场经停史)入(返)闽人员健康管理
2021-07-29 14:51: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
东南网7月29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今日,福建省卫健委发布公告,进一步做好南京(含禄口机场经停史)入(返)闽人员健康管理,严防省外疫情输入。 一、对7月10曰以来有南京禄口机场经停史的入(返)闽人员,原则上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措施,条件不具备的地方,按规范严格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观察第1天、第3天、第7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者,方可解除医学观察,重新赋予健康码“绿码”。 二、对机场工作人员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客运服务人员每3天检测一次,货运服务人员每4天检测一次,其他人员每7天检测一次。工作期间,采取“两集中”(集中作业、集中居住)、“四固定”(人员固定、场所固定、设备固定、休息区固定)闭环管理,国际航班和国内航班工作人员不得交叉服务,避免交叉传染。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特别是高温夏日下落实佩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等防护措施。加大对通过南京禄口机场入闽货物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杀力度,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航班垃圾、污水。 三、加强社区(村居)新近人员排查和管理,落实近14天新进人员信息登记,建立新进人员健康申报制度,近期自南京市入(返)闽人员返乡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并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严格落实入住人员健康信息登记制度,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居)通报来自南京市入(返)闽旅客住宿信息。 四、继续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对高风险地区入(返)闽人员严格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中风险地区入(返)闽人员严格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入(返)闽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医学观察(监测)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解除隔离。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