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涨啦!福建省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30元
2021-08-02 09:41:43 来源:海峡都市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日前,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在连续11年提高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今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再次提高,人均提标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政府补助达到医保筹资标准的近七成。 根据日前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出台的《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我省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政策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到70%左右,提升住院保障水平,完善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保障和普通门诊统筹,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同时加快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等。 目前,我省已基本建立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稳定增长机制,2021年,省定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280元,有效保障了居民医保待遇的持续提高。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