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 正文

刚刚!厦门发布第18号通告!

2021-09-23 23:00:20 作者: 来源: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第18号通告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中高风险地区、同安区重点防范区域内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厦,其他地区人员非必要不离厦。

二、对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等离厦通道实行严格交通管制。离厦车辆主要限于执行应急任务、执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任务、运送必需的生产生活重要物资以及其他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厦车辆。

三、必要离厦人员(含货运车辆司乘人员,下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来自低风险地区,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无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疫情十大症状,持有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必要离厦人员应通过“i厦门”微信公众号申请离厦登记码。通过火车、飞机、自驾等方式必要离厦人员,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签订必要离厦人员承诺书;符合条件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除填写相关信息,签订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提供所属或关联的本市企业承诺书;特殊车辆可凭市工信、商务、交通运输、建设、市政园林、火炬高新区等行业(片区)主管部门发放的车辆通行证通行。

五、必要离厦人员离厦时应出示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离厦登记码(持有特殊车辆通行证的司乘人员出示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接受体温检测,配合做好安全查验和分类通行工作。

本通告自2021年9月24日12时起实施,全市中高风险地区清零后终止。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23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