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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2021-10-04 07:57:04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公布如下: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走符合福建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5年过渡期要求,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脱贫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