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福州启动新冠疫苗“第三针”接种工作

2021-10-10 22:16:15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东南网10月10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福州市卫健委获悉,即日起,福州市按照“属地管理、知情自愿、单位组织、个人申请、免费接种、保障安全”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为距完成北京生物、科兴生物等灭活疫苗2剂次接种满6个月以上的人群,开展新冠疫苗“第三针”接种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将采用同种技术路线的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原则上,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工作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冷链物品相关人员、口岸工作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做到“应种尽种”。

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服务业从业人员、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中开展加强免疫。包括:

1.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装卸、搬运、运输、加工、销售等相关人员;

2.目前收治病例的定点救治医院工作人员和承担入境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3.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海关、边检等口岸工作人员;

4.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公交、地铁、客运、轮渡等)从业人员;

5.医疗卫生人员;

6.快递、环卫及其他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7.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8.社会秩序保障人员,包括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

9.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包括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等;

10.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包括道路和场站建设工程等其他交通系统、物流、养老、殡葬、通讯相关工作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中除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外的其他工作人员等;

11.服务业从业人员;

12.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

13.60岁以上老年人。

据悉,符合条件的重点人群可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直接与就近接种点或属地卫健局联系,安排接种。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个人根据自愿原则,可自行选择就近接种点预约接种。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