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侯一家培训学校使用绝对化广告语 被罚10万元
2021-10-11 18:53:1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
东南网10月11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为吸引学生和家长前来报名,培训机构使用规模最大、档次最高、专业性最强、课程最优等绝对化广告用语,今年9月,福州市闽侯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闽侯一家教育培训学校处以罚款10万元,该案为闽侯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执法行动以来罚款数额较高的一起案件。 2021年7月27日,闽侯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闽侯县青口艺时代教育培训学校涉嫌发布绝对化用语广告。7月28日,该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该校于2021年7月初在其学校大门入口处设置1块广告牌,使用“闽侯县规模最大、档次最高、专业性最强的培训基地”“课程最优”等绝对化广告用语,并在其上楼的台阶上贴有“规模最大、档次最高、专业性最强”“引入最先进的课程体系”等绝对化广告用语。广告牌和台阶标语制作费共80元。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拆除违法广告牌和台阶标语。 当事人发布绝对化用语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9月18日,闽侯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万元。 该案为闽侯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执法行动以来罚款数额较高的一起案件,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震慑效果显著;该案为发布绝对化用语广告的违法案件,是校外培训机构较为常见的典型案件,对于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案件具有典型意义。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