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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70年使用权该不该买?专业解读来了!

2021-10-27 16:16: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作者:冯旭

东南网10月26日讯(本网记者 冯旭)“如果车位属于开发商,那为何不能办理产权证?这里面是不是有猫腻?”近日,东南网《直通屏山》收到网友留言,反映宁德一开发商按商品房年限转让车位使用权,而业主们对产权心存疑虑,纠结这样的车位究竟该不该买。记者了解了情况。【留言详情】

车位投诉3_gaitubao_600x800.jpg

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网友供图)

前年买的车位一变二,产权变70年使用权

网友陈先生告诉记者,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三盛璞悦湾小区今年6月交房,最近,开发商福建九龙房地产公司开始以租赁合同形式出售该小区的所有车位,包括人防车位和非人防车位。据介绍,该楼盘在2018年进行第一期销售时,曾捆绑销售车位,被业主举报后叫停。捆绑售出的车位可以退钱,亦可转为房屋首付款。近期,开发商又开始销售车位,只是这些车位不能办理产权证,价格也大幅下降。早期买房时未退车位的业主,现在可以补交1万元后加送一个车位,相当于每个车位8万元。

陈先生提供了某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解除协议书》和《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其中提出:双方于2019年9月签订的车位合同解除,并于2021年9月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为8万元,原合同已支付款项直接抵作新协议的车位使用费,不足部分乙方另行补足。协议中明确:标的车位由甲方投资建设所有,甲方合法持有使用权、出租权、收益权,不属于业主共有财产;乙方明确受让的是车位使用权,而非车位所有权,车位使用期限为自交付车位之日至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中标注的截止日期。“也就是说,转让的是车位70年的使用权。”陈先生说。

8万元的价格,是针对前两年买下车位的业主。按照“璞悦湾的置业小谢”向业主发送的推介信息,目前的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格是人防标准车位8.1万—9.4万、非人防标准车位9.3万—11万。部分业主担忧,看似便宜的价格背后藏有猫腻。“如果是正常销售,为何办不了产权证?无产权车位是否属小区业主公用,产生的收益是否属于全体业主?”陈先生说,有业主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但没有执法部门出面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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