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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显威力 “一车两票”无处可逃

2021-12-07 20:17:19 陈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东南网12月7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 通讯员 王诗田)近日,宁德的贾女士最近比较烦。今年上半年的时候,她满怀喜悦在宁德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买下一辆轿车,并委托该公司办理代缴车辆购置税并全额支付了相关款项。手续都办完后,她以为都万事大吉了。然而,前不久,一通税务局打来的电话,让她心神不宁。她被告知:她在购车中用于申报车辆购置税的发票存在问题,少缴车辆购置税税款4000余元。

带着疑惑,贾女士找到宁德市税务部门问个究竟。原来,车辆销售公司提交给税务部门用于办理车辆购置税缴交的购车发票,与之前交给贾女士的购车发票并非同一份发票,且缴交车辆购置税的购车发票票面金额远低于贾女士持有的发票票面金额。

据了解,近期,宁德市税务部门创新开发运用税收大数据平台,开展“一车两票”违法问题专项检查,发现宁德市有多名车主也存在与贾女士遭遇类似的情况,出现同一车架号信息被用于开具两份金额不同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中金额低的发票被用于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且该情况大部分集中在同一家车行。

据宁德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某些企业涉嫌违法开具“一车两票”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利用以跨省虚开低于汽车实际售价的发票用于申报车辆购置税,从而偷逃国家税款。此举不仅给国家造成了税收损失,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不良隐患,所购车辆在交警、保险等部门中登记的价值将低于实际购车价格,在后期的定损理赔、车辆转让中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税收大数据分析平台的创新完善和推广运用,大数据在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切实服务群众办实事上发挥了越来越大作用。据悉,宁德市税务部门已责令涉嫌违法企业先行缴纳涉案车辆购置税税款差额部分,并依法对该类事件中涉及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车两票”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为彻查深挖案件细节,在税务部门耐心地解释动员下,此前一些嫌麻烦、本想不了了之的消费者也开始主动配合税务机关开展调查工作。

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在购置机动车辆时,请到正规机动车销售企业购置,并索取购置车辆的发票、合同、完税证明等资料,同时核实所取得的资料是否与真实交易相符,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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