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 正文

《福建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

2021-12-17 07:41:02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17日(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15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这是我省与江西省的协同立法项目,也是我省首次开展省际间协同立法。

截至2020年末,我省铁路线路里程已达到3774.3公里,年发送旅客7539.3万人、货物3749.9万吨。《条例》设置闽赣协作专章,规定闽赣两省政府、铁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铁路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和工作制度,定期协商铁路安全管理重大事项,解决铁路安全管理重大问题。两省公安机关、铁路公安机关建立铁路治安管理信息互通共享和预警防范、执勤联动等机制,两省有关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并推进两省铁路在运行计划、安检标准、导向标识等方面的协调统一。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有关人士表示,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提出建立健全协同立法工作机制,近年来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相继开展了协同立法。闽赣两省铁路均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从草案起草、调研到论证修改,两省都密切协作、联合开展。《条例》的通过,将以法治方式共同推动两省铁路安全管理工作,提升两省铁路安全管理法治化水平。

考虑到我省铁路还与浙江、广东相接,《条例》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给今后铁路安全管理协作留下空间,明确本省与其他相邻省的铁路安全管理协作经协商一致,可以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