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林权改革和碳汇交易入围
2022-01-02 08:09:0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月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颖)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的通知》(第三批),向各地推荐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福建省三明市林权改革和碳汇交易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在列。 近年来,三明市发挥森林资源优势,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实践了林票、林业碳汇等价值实现路径,逐步打通森林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的渠道,推动形成“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的利益导向机制,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林权交易得到蓬勃发展,共流转林权5738起,交易额18.3亿元;林业碳汇经济价值逐步显现,实现交易金额1912万元,林业碳汇产品交易量和交易金额均为全省第一。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