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委和省政府29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
2022-02-15 08:00: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2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宇熙 通讯员 苏锦山) 近日,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计划,全力克服疫情影响,科学安排进度,加强统筹协调,省级财政及时下达项目资金137.19亿元,有力保障29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 1 建设全省重大疫情救治基地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3.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2.5%。(一)省立医院金山院区二期项目:感染楼主体结构封顶,其他区域完成地下室负二层结构施工。(二)协和医院西院二期项目:感染楼主体结构施工至四层,病房楼地下室在进行负二层结构施工。(三)滨海新城医院二期项目主体工程已封顶。 2 提升卫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全省各地均按要求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安排,完成95支应急队伍组建和装备配备。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培训演练,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3 提升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 在漳州、三明、南平、宁德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地建设的6个生物安全二级(P2)负压实验室均已通过验收,达到使用要求。 4 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约20.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92%。按照4036.54万人的经费下达口径,我省今年人均补助标准达81.83元,完成2021年度目标任务。 5 增加省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56亿元全部下达。(一)省妇产医院于2021年11月19日正式运营。(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奥体院区建设一期项目于2021年12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 6 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2600万元,原计划补助厦门市试点单位建设的400万元改由该市承担并已落实。全省30个试点单位已全部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 7 实施全民健身工程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15亿元全部下达。(一)20个智慧公园、6个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有序推进,预计2022年底如期建成投用。(二)全省全年开展线上线下全民健身活动超2400场次,超120万人次参与。 8 全方位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6.3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37%。(一)全省已开工项目212个,建成后可新增学位7.2万个。继续实施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支持在451个巡回支教点招募志愿者668名,招收幼儿近1万人。(二)实施园长能力提升培训、教师能力提升培训等省级示范性培训项目,累计培训4092人,开展省级专家送教下基层活动。 9 实施就业优先工程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9.8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6.77%。(一)全省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2.01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4.02%;城镇登记失业率3.33%,控制在全年5%目标内。(二)全省新增培养中专学历以上高素质农民1.41万人,新增高素质农民培训12.47万人次,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122.5万人次,均已完成全年目标。(三)全省完成“三支一扶”计划招募644名、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300名、服务社区计划招募300名。(四)全省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94.18万人次,发放职业培训券84万余张,培训券使用率居全国前列。(五)全省评审确定110个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并按标准资助。 10 实施养老服务提升工程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9500万元全部下达。全省改造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项目(含地方自建)163个,建设改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含地方自建)85所。 11 提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24亿元全部下达。提标工作已完成,集中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至每人180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标准提至每人1400元/月。 12 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5.2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6.6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至每人92元/月,困难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提至每人92元/月;一级护理补贴标准已超过农村低保省定最低标准的30%,2021年不作调整。 13 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1.9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5.2%。各项工作任务均已完成。其中,食品安全各项抽检指标达到年度目标任务,全省主要农产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9.3%,加工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9.1%,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在全部县(市、区)开展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等,完成风险监测样品2万余份;设置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1134家,监测范围包括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6.43万例。 14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13.2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07.19%。全省全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534个。 15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22.8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8.2%。(一)全省完成新开工棚改任务7.2万套;基本建成4万套,完成率181.82%。(二)全省新增租赁住房超2.18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28.59%。其中,福州市新增7135套,厦门市新增12684套,其他设区市新增2040套。 16 建设城市公共停车设施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000万元全部下达。全省全年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1.4万个。 17 新建和改造提升城市绿道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9600万元全部下达。全省全年新建和改造提升绿道570公里。 18 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建设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2.5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3.6%。全省新建和改造修复市政污水管网1341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149%。 19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8.1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54.18%。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全年实现受益人口57.99万,完成年度计划的105.44%。 20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2.8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41.5%。全省全年完成454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年度计划的227%。 21 实施“四好农村路”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19.0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84.06%。(一)建设与改造农村公路2326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232.6%。(二)改造危桥226座,完成年度计划的125.6%。(三)提升农村公路安保2192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219.2%。 22 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36万元全部下达。372处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已完成。 23 保护利用城乡历史文化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41亿元全部下达。(一)完成10个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保护利用,完成投资4亿元。(二)完成52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改善提升,完成投资8.39亿元。 24 推行垃圾分类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700万元全部下达。全省城市建成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已达到60%以上。全省19个镇街或片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各设区市(含平潭)均已建成厨余(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规范收集有害垃圾715.52吨,加强34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废气排放监管;部署启动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支持各设区市(含平潭)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试点;全省27家企业入选工信部再生资源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其中2021年新入选5家),年可处理废钢1277万吨、废塑料24万吨、废旧纺织纤维6万吨。 25 用电服务提升工程 全年完成464个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升级改造,完成年度计划的125.4%;完成新增(改造)供电台区4874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39.3%;完成智能电表改造400万只,完成年度计划的105.3%;完成充电桩建设4243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06.1%。 26 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3.7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3.67%。全省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82.99万亩,完成年度计划的110.65%。 27 安全生态水系建设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3.0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76.57%。全省完成治理河长252.23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126.12%。 28 海漂垃圾综合治理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375万元全部下达。省生态环境厅等12个省直单位健全联席会议机制,指导协调、督促推进该项工作:(一)制订2021年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指标和进度等要求。(二)印发实施《福建省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带动地方配套投入海漂垃圾治理资金近2.31亿元。(三)全省完成56个重点岸段智能监管系统建设,沿海县区全面组建“海上环卫”队伍,全年组织清理海漂垃圾约12.55万吨,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分布密度同比下降45.85%。 29 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3.4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4%。带动全省农业保险总保费共11.5亿元,同比增长6.09%;提供风险保障金额约3807亿元,同比增长9.46%。全省水稻种植(制种)保险承保面积731万亩,森林承保面积11353万亩,养殖业承保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654万头,农村住房叠加保险承保户数732万户;承保渔工73794人次、渔船8414艘;承保蔬菜、水果、花卉、茶叶等特色种植业约38万亩,食用菌约1282万袋,蛋鸡约744万羽,肉羊肉牛能繁母牛1.75万头,兔792万只。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