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经济 > 正文

《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施行

2022-03-04 08:56:11 作者:林泽贵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泽贵)1日起,经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共9章89条,主要包括“创新营商环境工作和监督机制”“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提升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水平”“打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谐包容的人文环境”“加快构建国际化发展环境”“优化法治环境”“规范监管”等突出亮点。

在打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方面,《条例》从做好产业发展保障、完善产业园区布局、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环境等方面进行落实。其中,厦门市将加快推进产业人才保障房及员工子弟学校规划和建设;高标准建设金砖创新基地,与金砖国家开展政策协调、人才培养、项目开发、科技服务创新等领域合作;加快培育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促进当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为营造公平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条例》进一步明确,厦门市将高质量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争取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在厦门开展试点,吸引境内外争端解决机构设立代表处,打造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与此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若干规定》,依法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此外,厦门还将推行营商环境体验制度,通过不打招呼、不确定单位、不确定事项等方式,随机在线上线下进行体验,针对办事不方便、不够人性化的堵点痛点,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提升。

近年来,厦门市致力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特别是2018年以来,已连续3年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各指标领域标杆城市评比中获评“全国标杆”、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第一。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