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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启动2022届选优生春季选拔引进!

2022-03-18 16:58:12 作者: 来源:漳州人才发展集团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为进一步加大漳州市主导产业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关于选拔引进国内外优秀大学毕业生来漳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2届教育类(中学教育类和高校科研类)、医疗类、国企类等三类选优生春季选拔引进工作。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选优生类型及引进要求和待遇

(一)中学教育类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博士、硕士,重点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的博士、硕士,以上都为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体岗位和专业需求见附件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范围。引进对象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2)具有中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3)博士1988年10月及以后出生;硕士1992年10月及以后出生。

(4)博士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优先考虑:①中共党员;②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③担任过班干部或者院(系)级及以上团委、学生会干部不少于1年;④参加院(系)级及以上教学技能比赛获奖。

(6)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7年。

(7)身体、心理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的体检要求。

2.政策待遇和管理培养

(1)引进到岗2年内,安排在市属中学或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二级达标以上中学进行教学锻炼。

(2)引进到岗后,与市教育局签订2年合同,即可办理入编手续。2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安排:①愿意继续留在原单位的,与原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②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由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市属中学或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二级达标以上中学工作,与所在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合同。

(3)博士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聘时不受时限、职称和职数的限制,且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评聘,由人社部门统筹调剂,实行专项专报,单列管理。

(4)引进到岗2年内,享受用人单位同级别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30万元、硕士2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引进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博士3000元、硕士2000元的生活补助。正式到岗与用人单位签订聘任合同后,既可选择享受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也可选择享受首次购房(不含人才公寓)博士40万元、硕士20万元的购房补助(可任选一项)。未满7年,个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安家补助和购房补助。

(5)选优生符合工作所在地县(区)或用人单位人才政策条件的,可再享受相应的配套补助。

(6)选优生在漳工作期间,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选择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其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

(7)博士享受漳州市D类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硕士享受漳州市E类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二)高校科研类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境外著名大学(指发布公告时最新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均位于前300名的大学)的博士,其中,谷文昌干部学院引进对象为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博士、硕士,以上都为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体岗位和专业需求见附件2)。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范围。引进对象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2)博士1985年10月及以后出生;硕士1992年10月及以后出生。

(3)博士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境外大学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学业学术水平较高,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专业资格条件。

(5)参与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有国(境)外著名大学学习经历、社工或义工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7年。

(7)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2.政策待遇和管理培养

(1)根据个人意愿安排在闽南师范大学、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谷文昌干部学院等院校教学教研岗位。

(2)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合同,即可办理入编手续。引进2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合同。

(3)参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受用人单位岗位总量和职数的限制,且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评聘。

(4)享受用人单位同级别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引进第1年,给予博士30万元、硕士2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引进5年内每月给予博士3000元、硕士2000元的生活补助。正式到岗与用人单位签订聘任合同后,既可选择享受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也可选择享受首次购房(不含人才公寓)博士40万元、硕士20万元的购房补助(可任选一项)。未满7年,个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安家补助和购房补助。

(5)选优生符合工作所在地县(区)或用人单位人才政策条件的,可再享受相应的配套补助。

(6)引进半年内,由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平台并给予博士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社会科学类不少于5万元,自然科学类不少于20万元。选优生在漳工作期间,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选择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其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

(7)博士享受漳州市D类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硕士享受漳州市E类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三)医疗类选优生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全国重点医学院校和中医药大学的博士、硕士、本科,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博士,以上都为应届全日制毕业生(重点医学院校和中医药大学名单见附件3,具体岗位和专业需求见附件4)。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范围。引进对象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2)博士1985年10月及以后出生;硕士1988年10月及以后出生;本科1992年10月及以后出生。

(3)博士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硕士、本科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4)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相关资格条件。

(5)参与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有国(境)外著名大学学习经历、获得过校级以上学术奖励的、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论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7年。

(7)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要求。

2.政策待遇和管理培养

(1)博士(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安排在市属公立医院;硕士、本科一般安排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工作。

(2)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合同,即可办理入编手续。引进2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安排:①愿意继续留在原单位的,与原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②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卫健委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实际情况,博士安排到市属公立医院,硕士(急需紧缺专业)考核优秀的也可安排到市属公立医院,其他人员一般安排在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工作,与所在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合同。

(3)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评聘职称,实行专项专报,单列管理。

(4)享受用人单位同级别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40万元、硕士25万元、本科1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引进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博士3000元、硕士2000元、本科1000元的生活补助。正式到岗与用人单位签订聘任合同后,既可选择享受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也可选择享受首次购房(不含人才公寓)博士50万元、硕士25万元、本科15万元的购房补助(可任选一项)。未满7年,个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安家补助和购房补助。

(5)选优生符合工作所在地县(区)或用人单位人才政策条件的,可再享受相应的配套补助。

(6)对于引进前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根据学位类别和专业等情况安排1-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选优生在漳工作期间,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选择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其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

(7)博士享受漳州市D类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硕士、本科享受漳州市E类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四)国企类选优生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博士、硕士,境外著名大学(指发布公告时最新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大学)的博士、硕士(本科要求毕业于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上都为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体岗位和专业需求见附件5)。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范围。选拔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2)博士1988年10月及以后出生;硕士1992年10月及以后出生。

(3)博士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境外大学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要求学业成绩优良,且国内大学的博士、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②担任班干部以上职务不少于1年;③担任院(系)级及以上团委、学生会干部不少于1年。

(5)中共党员、有境外著名大学学习经历、社工或义工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7年。

(7)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2.政策待遇和管理培养

(1)由市国资委根据企业人才需求及引进人才情况,统筹安排在市属国有企业,博士、硕士分别按集团中层正职级、中层副职级安排工作。聘任期2年,第1年为试用期。聘任时间计入其相应级别的任职年限。

(2)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合同,其中第1年安排基层岗位锻炼。引进2年后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安排:①愿意继续留在原单位的,签订5年以上合同,博士、硕士分别按集团中层正职级、中层副职级安排工作,由所在单位按集团公司同类层级人员给予相应待遇及进行管理;②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在市属国有企业中统筹安排相应职务和待遇(同上),并签订5年以上合同。正式任职1年后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提拔使用。聘任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合同。

(3)享受用人单位同级别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30万元、硕士1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正式到岗与用人单位签订聘任合同后,既可选择享受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也可选择享受首次购房(不含人才公寓)博士30万元、硕士20万元的购房补助(可任选一项)。未满7年,个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安家补助和购房补助。

(4)选优生符合工作所在地县(区)或用人单位人才政策条件的,可再享受相应的配套补助。

(5)选优生在漳工作期间,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选择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其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

(6)博士享受漳州市D类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硕士享受漳州市E类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二、引进程序及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为准)

2022年3月组织线上报名;4月完成考试、考察,考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5月组织体检,确定选拔对象并公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6月确定岗位安排;8月办理报到。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引进工作全过程。

三、报名方法

1.请于2022年3月11日起登录漳州“万才聚漳”人才网(http://wcjz.zzrcjt.com/)选优生春季专栏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3月31日24:00。

2.考生完成网络报名后,将报名表自行双面打印,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推荐,加盖院(系)党委和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后,扫描或拍摄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jpg格式,大小为100K-300K),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3.2022届选优生春季选拔引进共三大类四小类,每人仅可报考一小类。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拔或录用资格。

2.考试和体检等环节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3.请考生在考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4.联系方式

(1)市委组织部: 0596-2053320

市教育局: 0596-2049362

市卫健委:0596-2027181

市国资委:0596-2027395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漳州人才发展集团0596-2671536

5.本公告及其它未尽事宜由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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