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福建省药监局、医保局、公安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22-03-25 17:57:57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东南网3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3月21日,省药监局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研究制定了《福建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全省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3月25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和公众介绍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相关情况。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林建安,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周,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二级高级警长徐式华,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二级调研员陈松江出席了会议

今年,国家药监局在全国部署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福建立即闻令而动,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此次专项整治聚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3个领域,以疫苗、血液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集采中标品种、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疫情防护药械、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等重点产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造假高发地为重点区域,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新建企业、新增车间、扩充生产线、委托生产,既往排查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频次较多的企业为重点对象,从检查核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网络监测、舆情监测、投诉举报等渠道全面排查违法违规信息,充分利用大数据开展分析研判,认真筛查涉嫌违法违规的大案要案线索,全面提高专项整治的针对性、靶向性和有效性。

在药品研制环节,重点检查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规范性,防止注册造假行为。在药品生产环节,重点检查集采中选药品,疫苗、无菌药品等高风险品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中药饮片及中成药。在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重点检查疫情防控用药品(含新冠病毒疫苗)、集采中选药品、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儿童用药等;以及高值降压降糖类、心脑血管类、抗肿瘤类等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药品。在医疗器械生产环节,重点检查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和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和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在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重点检查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贴敷类医疗器械和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器械等。在化妆品生产环节,重点开展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注册备案现场核查、生产许可资质排查、产品原料合规性抽查、委托生产检查等。

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林建安表示,药监及有关部门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扎实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加大监督检查、产品抽检、评价监测、网络监管、稽查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治行业乱象,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切实以药品领域之稳服务保障社会大局之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