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疫情防控措施,漳州一人被行政处罚
| 2022-03-29 22:04:25 来源:龙文公安微警务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警情通报 2022年3月29日,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查处一起阻碍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案件。 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男,21岁)无视漳州市龙文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通告,在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不配合、不参加核酸检测,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将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龙文区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群众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 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 2022年3月29日 |
相关阅读: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