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许寿辉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郑彪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石东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吴灵芝(女)、马岩闽、陈建强、谢浦雄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相关阅读:
刚刚!福州队1:0战胜泉州队
出游新思路:“串串游” 错峰游“五一”怎么玩才过瘾?
五一必逛宝藏古城,快乐直接拉满!
“九日山祈风仪典”沉浸式演出
“百人共舞油纸伞 茉莉花开满仓山”主题活动启幕
南平举行崇阳溪漫游道百人骑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