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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毕业季”就业创业难 福州市推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揽子”政策

2022-05-12 17:04:17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东南网5月12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为应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难问题,福州市人社部门通过持续开展“好年华 聚福州”系列引才活动,提供求职免费住宿、人才储备补助、就业奖补、创业支持等一系列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创业。具体政策如下:

一、求职阶段

(一)就业岗位推荐

持续开展“好年华 聚福州”系列引才活动,依托“福州人社求职招聘平台”,广泛征集发布招 聘信息,推行网络招聘、视频面试等服务,并为有意来榕留榕求职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推荐。

申报渠道:

1.登录“福州人社求职招聘平台”(https://zph.fzrsrc.com)注册个人账户并发布简历,平台将根据个人情况推荐岗位;

2.发送个人简历至求职招聘服务邮箱83849356@163.com。

(二)求职免费住宿

毕业三年内有意来榕求职实习的外地生源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最长三个月免费住宿。

申请渠道:

关注“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人社→“人事人才”→“延伸服务”→“住宿申报”。

(三)人才储备补助

有意在福州就业创业并落户福州的非福州生源、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进入人才储备,给予三个月内未就业每月760元生活补助。

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工学门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受院校及专业限制)可进入人才储备,给予一年内未就业每月760元生活补助。

申请渠道:

1.网上申报: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我要申报”,按办事指南要求上传材料。

2.现场办理: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二层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1-83354217。

二、就业服务

(一)档案接收保管

在福州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有意向留榕求职或已经在福州市落实就业单位(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均可由就读学校将档案转递至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免费保管。

申请渠道: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档案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二层 档案科(收),联系电话:0591-83354217。

(二)落户“零门槛”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现落户“零门槛”,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福州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五城区落户。为有意愿落户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落户代办服务。

申报渠道:

1.通过“福建治安便民” “闽政通” “e福州”等微信公众号、APP申请办理。

2.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集体户代办服务可联系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科,咨询电话:0591-83354217。

(三)简化就业手续

  到非公单位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直接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即可到学校办理派遣手续,无需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签章。

咨询电话:0591-83354217。

三、就业奖补

(一)万元生活补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福州的,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申报渠道:登录“榕e社保卡”APP→“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联系电话:0591-83354217。

(二)“双一流”毕业生落地奖励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

申报渠道: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联系电话:0591-83336454。

(三)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

“985”、“211”高校、境外著名大学毕业,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在工作所在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的青年专业人才,按照企业税前支付薪酬50-60%的标准发放聘用补助。

申报渠道: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联系电话:0591-83336454。

四、创业扶持      

(一)“植根榕城”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福州市工商注册开业三年内的创业项目,可参与“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评审。每年评选100个“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给予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

申报渠道: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高层次人才网上申报平台”→“创业项目申报”。

(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在福州市创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校),可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政府部门给予贴息支持。

申报渠道:

1.电脑端:登录“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https://www.fjjfypt.com/)网上申报。

2.移动端:关注“福建金服云”微信公众号→“在线服务”→“企业用户”。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在创办企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由创业地所在县(市)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渠道:向创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政策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四)创业租用场地补贴

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在我市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的,可在我市创业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实际支付场地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

申报渠道: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政策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五)创业工位

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示范园面向社会提供122个开放式工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香港、澳门、台湾全日制高校)毕业年度内的在校生和毕业时间五年内的往届生以及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归国留学生可申请入驻,企业必须由高校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且高校毕业生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

申报渠道: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联系电话:0591-8385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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