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个律所携手环保组织共建“生态环境公益法律中心”
活动现场,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摄
东南网5月22日讯(本网记者林先昌)5月22日是第29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今年的主题是“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当天,福建乾金律师事务所与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在福州签订“生态环境公益法律中心”战略合作协议,并举行揭牌仪式和业务研讨会。
据介绍,这是福州首个由律师事务所与环境保护组织合作共建的公益法律平台,旨在共同研究、探讨生态保护和环境公益诉讼的热点、难点、解决途径与方法,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公益诉讼提供更好的法律指导,更好地守护“绿水青山”,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来自司法、环保、林业、水利、金融、媒体等部门行业专家学者出席活动。与会嘉宾对律所和环保组织的共建给予支持和肯定,表示这是绿色司法发展的良好开端,期待双方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助力,保护好绿水青山。
研讨会上,与会嘉宾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分享行业见解,提出政策建议。与会专家认为,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是三层递进,环境行政机关是第一责任主体,公益性社会组织是第二责任主体,检察院是补充责任主体。三大主体,应当加强合作,各自发挥优势,更好地做好环境公益诉讼。另有专家提出通过环境公益诉讼可以取得更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如同“杠杆”,用较小的力量就能撬动地球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