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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安建设示范县(市、区)和省直平安建设示范单位拟授牌命名对象的公示

2022-05-30 09:18:31 作者: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按照《福建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平安建设示范县(市、区)和省直平安建设示范单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闽平安办〔2022〕8号)要求,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平安建设示范县(市、区)和省直平安建设示范单位审核推荐工作。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认真审核,确定15个县(市、区)、10个省直单位为拟授牌命名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授牌命名对象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对拟授牌命名对象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间向省平安办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电话:

福建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8682213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省委政法委

邮政编码:350003

来电时间:公示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福建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9日

平安建设示范县(市、区)公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福州市  晋安区、福清市

厦门市  湖里区、海沧区

漳州市  龙文区、长泰区

泉州市  晋江市、德化县

三明市  建宁县、大田县

莆田市  城厢区

南平市  武夷山市

龙岩市  上杭县

宁德市  蕉城区、福安市

省直平安建设示范单位公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省纪委监委机关

省委组织部

省法院

省检察院

省公安厅

省司法厅

省应急管理厅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国家安全厅

省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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