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 正文

福建省简化优化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手续

2022-06-10 08:25:09 作者: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省人社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简化优化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手续的通知》,明确要求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报到手续,切实为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

各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依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转递其人事档案。高校毕业生到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就业的,其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免费保管。高校毕业生不在户籍所在设区市辖区内就业的,其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其人事档案由创业地(灵活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通知明确,为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是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重要职责。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委托办理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提供,不得拒绝、推诿或拖延不办,不得拒收符合存放政策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转来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