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 正文

七部门开展新就业形态用工信息采集

2022-06-12 08:10:54 作者: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网约车驾驶员、外卖配送员、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省人社厅、发改委、交通厅、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用工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力争全面推广应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监测服务系统,动态掌握新就业形态用工情况,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信息采集范围包括各类新就业形态企业(含各类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的运营公司和用工合作企业(包含平台劳务派遣公司,加盟商、代理商等外包公司)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就业形态用工信息。信息采集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劳动者基本信息、用工关系信息、参加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信息、劳动者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信息情况等。

企业采集的信息情况将作为办理就业、培训、社保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业务和享受各项服务、优惠政策的依据。对按要求及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的企业,将优先参加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评先评优推荐和审核项目。对未按要求进行初次采集和变更采集的企业,人社部门应会同平台主管(监管)部门通过联合约谈、发整改建议书等形式,督促指导其及时整改;经督促拒不整改,符合相关情形的,将依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处理,涉及违法的,将依法列入联合失信惩戒名单。各地新就业形态用工信息归集情况,将纳入省级对各地非公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治考评内容。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