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文教> 正文
分享到:

福建立法!9月1日起,对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带手机进课堂说“不”

2022-07-28 16:44:17 来源:新福建  责任编辑:孙劲贞  作者:郑昭 刘必然

image.png

学生能不能带手机进课堂?这一直是个令学校和家长纠结的问题。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对学生带手机进课堂说“不”将实现有法可依。

近年来,随着手机日益普及,学生拥有手机的比例也逐年提高。由于中小学、幼儿园阶段的学生正处于身心成长、习惯养成和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自控能力较弱、价值观容易受影响,在学校使用手机严重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和身心健康发展。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将《福建省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这也是我省“小切口”立法的又一次探索和尝试。

《规定》全文仅五条,200多字,与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要求作了衔接,对禁止手机进入课堂、限制手机进入学校、家校协同机制等方面作了规定。

《规定》明确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进入课堂。但考虑到现实中,学生确实存在放学需要与家长联系等携带手机入校的需求,《规定》没有完全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学校,但同时也作了严格限制,规定学生确有需要将手机带入学校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允许带入学校的,学生应当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管理。

《规定》还将实践中家校协同的做法上升到立法层面,规定老师发现学生未经允许带手机入校的,老师应当代为保管,并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进行教育。

《规定》在为依法治校提供立法依据的同时,兼顾学校的自主管理权,授权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手机管理具体办法,纳入学校日常管理。此外,《规定》还要求学校应当保障学生合理的通话需求,同时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学校落实《规定》,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学校手机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对于部分已成年的高中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对未成年人携带手机入课堂有相关规定,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没有涵盖已经成年的高中生。而这部分学生大多面临高考,家长对于学生在校手机使用管控的呼声尤为强烈,因此《规定》的适用范围较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所扩大,也更加贴近实际需求。

在审议《规定》时,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规定》对于保护学生正常的学习和身心健康发展很有必要,该立法项目的选择回应了学校和家长的普遍关注,将有力推动学校依法治校。

记者郑昭 刘必然

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