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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今年9月1日起施行

2022-07-28 22:37:56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东南网7月28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该办法将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分为7章五十九条,内容包括职责分工、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处置、法律责任等方面。

该《办法》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报刊、书籍、移动通信设备、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音像制品等,宣扬、传播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传授恐怖活动犯罪方法。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指导和督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从事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保藏机构及人员等,在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传染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过程中落实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利用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制造恐怖事件。寄递物流、交通运输、危险物品、食品药品、保安、通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等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生产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反恐怖主义防范制度,做好日常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工作,宣传、普及防范和应对恐怖袭击知识。机场、火车站、码头、公路长途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等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进入场所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或者管制物品,应当予以扣留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共享汽车、网约车经营者平台的数据信息应当接入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对于新兴业态,条例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例如规定,互联网同城快送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登记;根据公安机关禁止寄递物品目录,实行安全查验制度,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送渠道。旅馆以及其他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主管部门信息管理系统如实登记旅客信息。互联网住宿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公安机关登记房源信息,包括住宿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所有权人身份信息和通信方式。共享汽车等机动车租赁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

当对客户的身份进行查验,如实登记租车人身份信息、通信方式、车辆运行信息、租赁时间等。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对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人员进行身份核查、资格认定和安全监管。共享汽车、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服务提供者的网络服务平台的数据信息应当接入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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