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八闽传真> 正文
分享到:

平潭:便捷又高效“全电发票”受企业点赞

2022-08-02 12:10: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作者:林霞

东南网7月29日讯(福建日报客户端·新福建记者 林霞 通讯员 林超平)“以往,发票邮寄要3天时间,生怕邮寄过程丢失。如今有了‘全电发票’,只需在系统接收就行,便捷又省力!”26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走访美罗药业(福建)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张锦秀握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显福的手,激动地说。

“全电发票”就是指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通过标签管理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全国统一赋码、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自动流转交付。“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行发票相同。

7月18日起,福建省(不含厦门市,下同)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可接受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

“我们非常关注‘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安全性、隐私性。对此,税务部门专门对开展‘点对点’辅导,详细讲解‘全电发票’的基本特征、与传统发票的区别,以及‘全电发票’的安全性和隐私保障等情况,彻底打消我们的顾虑。”美罗药业(福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军说。

“全电发票”是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的突破口,是推进建设智慧税务的重要手段。因此,平潭税务部门设立“‘全电发票’受票扩围试点工作组”,组建工作专班,推出“预先服”“随票服”“网格服”,通过电话、微信税企联络群或面对面“一对一”等多种方式辅导纳税人。同时,做好“随票服”,建立“跟进式”提示提醒,全程跟进“全电发票”的业务运行情况,按照“一户式”管理机制要求落实对受票纳税人的网格化服务,保障纳税人顺利受票。

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