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漳州网友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遇阻 《直通屏山》协调推进

2022-08-05 23:55:16 冯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东南网8月5日讯(本网记者 冯旭 实习生 严可欣)近日,东南网《直通屏山》收到网友留言,反映其购买电动汽车后欲在私家车位上安装家用充电桩,却遇到多方面阻碍。《直通屏山》介入并了解了情况。目前,事情已获得重要进展。【留言详情】

网友陈先生(化名)家住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小区,他去年4月买入一辆电动汽车,为了使用方便,欲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家用充电桩。按照安装充电桩的流程,他向电力部门申请电动汽车充电桩专用电表,需提供物业公司出具的同意安装证明。起初,物业公司不肯出具证明,在一起相关诉讼之后才出现松动迹象,称要看社区和街道的态度。

“一年多来,我多次通过12345平台提出诉求,被碧湖街道以不同理由拒绝,或是‘电容量不够’,或是‘不符合消防要求’,或是‘没有相关文件支持安装业主充电桩’……”陈先生说,他就以上问题咨询了国网电力公司和消防部门,都表示安装充电桩是可行的,没有问题,今年1月,物业负责人和物业电工一起到车位现场察看,也认为安装充电桩的条件不错。

陈先生注意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指出,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提出,各地房地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主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明确,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他多次提供了相关文件,但街道和社区在反馈诉求件的过程中鲜有与陈先生联系,均是以各种理由回绝。

《直通屏山》收到陈先生的留言后,记者多次联系了龙文区碧湖街道办事处,对方均称负责充电桩事项的人员在开会或不在。碧湖街道仁和社区居委会则向东南网反馈称:物业方在2006年地下停车场的规划中并没有考虑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问题,因此需要消防、发改委、住建等职能部门到现场勘察是否能够安装,社区方面将会配合。仁和社区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社区有安装公共充电桩的打算,但社区认为住户安装个人充电桩的安全隐患较高,需要修改相关社区公文。“我们会加强和当事人的联系,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一起细化商讨内容。”

随后,记者联系了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负责公共充电桩的安装问题,并不负责私人充电桩安装事宜。

在《直通屏山》的关注和陈先生的持续努力下,近日,仁和社区及小区物业已同意陈先生在自己的车位安装私人充电桩。目前,该车位已装上电表,陈先生正按照相关流程准备充电桩安装申请材料。东南网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