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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母基金专项扶持政策在厦门发布

2022-08-26 13:31:51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东南网8月26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记者从福建省商务厅获悉,近期,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湖里区人民政府发布《厦门自贸片区促进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发展办法》,政策有效期三年。据悉,这是全国首个母基金专项扶持政策,与厦门市、区两级政府之前出台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办法形成互补,有力支持了母基金的发展。

根据办法,在落户奖励方面,其中实际到资50亿元(含)-100亿元的奖励800万元;10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

在经济贡献奖励方面,对母基金、管理机构的营业收入增值额和主营业务利润及母基金管理团队成员对自贸区和湖里区两区的相关经济贡献,分别给予80%奖励。

投资贡献奖励方面,鼓励母基金在自贸区和湖里区投资设立子基金,规模累计达10亿元(含)以上的,按实际到资规模给予母基金管理机构团队成员投资贡献奖励,其中子基金规模在10亿元(含)-20亿元的奖励20万元;20亿元 (含)-30亿元的奖励30万元;30亿元(含)-40亿元的奖励40万元;40亿元(含)-50亿元的奖励50万元;5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60万元。母基金直投产业项目可参照厦府〔2019〕279号文件规定申请奖励。

在租金补助方面,对符合本办法条件的母基金管理机构在厦门市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母基金实际到资规模连续三年给予一定面积的租金补助,每平米最高补贴不超过100元/月,实际租金价格低于100元/平方米/月的按照实际租金价格给予补贴。其中,实际到资金额50亿元(含)-100亿元的给予250平方米租金补助;10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300平方米租金补助,租金采取先缴后补方式按年补助,补助面积最高不得超过实际租赁面积。租用办公用房鼓励优先选择厦门自贸区和湖里区的空间载体。

据介绍,该办法适用于厦门自贸委和湖里区联合招商且在厦门金融机构开立托管账户的规模达50亿元(含)以上的母基金及其管理机构。若母基金规模不足50亿元但符合厦门市、自贸区与湖里区其它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据介绍,在当前一级市场资金供给端相对薄弱的环境下,推出针对母基金的扶持政策,将方向直观地对准供给侧,在促进母基金发展的同时,将更有效地形成对VC/PE的募资支持。

在推动创投行业发展方面,厦门不断发力。早在2013年在全国率先出台股权投资行业扶持政策,落地厦门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享受多项优惠,各区、管委会也出台配套政策。此后多年,持续通过奖励、税收优惠等措施来推动股权投资行业快速发展,包括落户奖励、购租房补贴、投资奖励、高管奖励、投资收益所得税奖励、风险补助等。近两年,厦门在政策、配套设施等方面不断提升竞争优势,政府LP设立速度和出资速度也持续活跃。

今年3月厦门设立的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初期规模30亿元。值得关注的是,其管理办法中对出资比例进行了提高,规定各级政府引导基金出资比例最高不超过子基金的50%。

4月份,厦门同安区拟发起设立区级科技创新母基金及产业招商并购母基金,总规模150亿元。近期,厦门市产业投资基金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产业引导基金参股昆桥二期基金、隐山二期基金、德屹长盛基金、中船基金、联和三期基金、阳光融汇弘上二期基金、春华人民币三期基金共7只基金参股方案。7只基金投资领域聚焦集成电路半导体、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供应链物流等我市重点发展产业,规模合计约210亿元。

政府LP之外,厦门还拥有建发、金圆等活跃的本土市场化LP,不断吸纳优势GP落地本土,为投资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弹药。在经济特区立法优势与成熟营商环境的加持下,厦门不仅在传统服装、外贸领域,走出了七匹狼等产业,同时也培育出诸多优秀的新经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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