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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省委政法委:打造法治强省 建设平安福建)答记者问

2022-09-27 21:11:04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东南网9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27日,福建省委宣传部召开“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省委政法委:打造法治强省 建设平安福建)。福建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李杰鹏,介绍“打造法治强省 建设平安福建”的有关情况。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严峻,福建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珩,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瑜,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二级警务专员李奕亭,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政治部主任林安泰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想问一下,我省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面采取的措施以及成效。

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严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崭新的时代命题。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市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特殊定位,分2期确定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第一期4个: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龙岩市,试点周期为2020年—2022年;第二期6个:泉州市、三明市、莆田市、南平市、宁德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试点周期为2023年—2025年),充分发挥市域在制度建设、资源统筹、手段方法、技术支撑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建设。

具体体现5个方面:

一是强化整体部署。省委、省政府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定期研究、部署市域社会治理重大工作。省委政法委出台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创新统筹协调、挂钩联系、季度会商、清单台账、督促指导、调查研究、品牌创建、宣传报道“8大机制”,有效压紧各地各成员单位责任链条。各试点地市党委、政府将市域社会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施工图”“路线表”,做到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常态化督促。

二是强化分类指导。根据中央政法委《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省委政法委研究制定《福建省区域特色工作指引》,推动试点工作有章可循。按照地区分类、项目分解、任务分领、经验分创、责任分担的原则,组织九市一区科学认领11大类15个项目,集中优势资源力量打好“全面建+重点创”主动仗。省委政法委抽调省直单位同志组建5个省级项目指导组实施全覆盖包联指导,推动各项试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风险防范。牢牢把握“市域成为重大风险终结地”目标,全面加强市域内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社会矛盾、公共安全、网络安全“五类风险”的研判、评估、协同、化解等工作,千方百计阻断风险外溢,以一市一地的安全稳定夯实全省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扎实推进“四大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和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整治等系列行动,近年来全省刑事案件立案数、命案数量和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稳步下降,群众安全感率再创历史新高。根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统计,今年上半年达到99.084%。

四是强化五治融合。加强对市域社会治理规律性的把握,综合运用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等方式,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刚柔并济”,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形成了一批,如三明“一党委三中心(站)”、厦门海丝中央法务区、漳州“芗里芗亲”平安志愿服务队、泉州“E通政法”网上协同办案和智能辅助平台等特色做法。发挥人民政协制度优势、智力优势、平台优势,开展“加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专题协商,民主协商制度的优势和作用日益彰显。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理论研究,福州、厦门、漳州、龙岩等地均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中心。

五是强化基层基础。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将综治中心作为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经省委编办批复,今年6月揭牌成立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所有县(市)区都建成实体化综治中心,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实现100%全覆盖,全省上下贯通、“数字化、标准化、实体化”的综治工作体系基本形成。深化“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平战结合转换机制,全省共划分网格6.17万个,9万多名网格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众志成城,筑起了坚实堡垒。

经过两年多来的创建,我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初步形成“中国之治”的福建探索,有力提升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服务保障“两稳一保一防”大局,有效激发营商环境新活力,为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营造了更加和谐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同时,全省各地持续加强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涌现出一批社会治理典型代表。福州、厦门、漳州、龙岩、宁德分别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交流会作交流发言,总量位居全国前列。厦门市成功承办第一期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研讨班;福州市运用法治力量守护历史文化遗产、泉州市加强诉源治理联动化解纠纷等一批经验做法得到中央政法委宣传推介。谢谢大家。

记者:据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福建省林业局于2022年9月20日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对生态环境刑事案件林业碳汇赔偿制度进行了重大创新。能否请王珩专委详细介绍下该《指引》的起草背景、具体内容与特色亮点?

福建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珩:感谢记者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为破解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林业碳汇损失“鉴定难”“鉴定贵”“鉴定周期长”“鉴定标准不统一”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资源全面司法保护,促进受损森林碳库及时修复,更好服务保障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福建省林业局于近日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指引》包括正文及《福建法院刑事司法林业碳汇损失量计量方法(试行)》等3个附件,对林业碳汇损失赔偿机制的基础前提、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工作原则、实施流程、碳汇损失计量方法、碳汇损失赔偿方式等主要问题予以明确和细化,着力推动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刑事案件林业碳汇损失赔偿制度。该《指引》所建立的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及赔偿机制系全国首创。

该《指引》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一是服务保障“双碳”目标。充分发挥司法在保护森林资源、服务双碳目标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受损森林资源修复从传统“补种复绿”直接修复模式,向林业碳汇损失赔偿全面修复模式的拓展,探索建立体现林业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赔偿机制,维护全省森林碳库安全,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二是计量方法科学合理。结合福建省林业实际状况,参照国家相关林业碳汇方法学,提出林业碳汇损失的计量类型、计量方法及主要树种相关参数,完整涵盖了森林生态系统中乔木(含竹子)、灌木、草本、枯落物、枯死木、土壤等碳库,并结合破坏森林资源的不同犯罪行为类型及犯罪事实,计算受损林业碳汇量。为林业碳汇损失计量提供了一个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的核算方法,确保林业碳汇损失核算既科学合理又简便易行,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

三是碳汇赔偿方式自愿灵活。引导被告人在自愿“补种复绿”等生态修复基础上,进一步自愿赔偿因犯罪行为造成的林业碳汇损失,作为其悔罪的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同时在赔偿方式上,提供了折算碳汇损失赔偿金并用于营造碳汇林、购买并核销经核证的林业碳汇、购买并核销经福建省林业局备案的其他林业碳汇三种路径,由被告人自主选择。

福建高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保护绿水青山、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与历史使命。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涉林案件8083件,补种复绿56303.75亩,发出各类涉林司法令状346份,责令被告人购买林业碳汇13111.84吨。持续深化与福建省林长办紧密合作,实现全省法院派驻林长办联络机构“全覆盖”;积极推动南平法院探索适用“一元碳汇”项目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深入指导三明法院引导被告人通过认购核销经核证的林业碳汇或“林业碳票”等方式弥补碳汇损失;大力支持龙岩法院率先制定出台全省首个森林碳汇补偿机制工作指引,并及时总结提炼各地法院在涉林业碳汇司法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福建法院推行“碳汇”认购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写入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本次发布的《指引》将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林业碳汇损失赔偿制度在全省的全面适用。

下一步,福建高院将继续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推动《指引》落地落实落细,持续推进福建省森林资源治理、保护与修复工作,依法妥善审理好各类涉林案件,落实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巩固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进一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司法工作格局,把预防、管护、打击、惩戒、修复等措施有机结合,不断探索森林资源保护与林业碳汇修复新路径,共同维护全省森林生态系统及碳库安全。谢谢。

记者:公益诉讼是新时代检察机关的一项标志性职能。我想请问,检察机关在推进平安福建建设、法治福建建设中是如何通过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瑜: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制度设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围绕法律授权和省人大常委会支持探索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残疾人权益保障、公共安全等领域,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092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9703件、民事公益诉讼1223件,诉前程序案件9460件,提起诉讼809件。检察公益诉讼已成为我省检察机关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方面,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四大检察”一体推进。我省首创的“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诉前圆桌会议、一体化办案机制等经验做法先后被写入中央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方案和最高检工作报告、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多次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全省检察机关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把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以“我管”促“都管”的理念,围绕民生关切的社会治理问题扎实履职。如省检察院发挥自办案件的引领作用,依法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食品药品严重违法失信长效管理制度,各地检察机关对群众的急难愁盼,因地制宜开展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晋江市检察院督促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案,入选最高检和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典型案例;清流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尾矿库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督促规范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案,入选最高检“3·15”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在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的同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省检察院先后建成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海洋保护、福州古厝等一批特色检察公益诉讼展示平台,积极促进平安福建建设。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民意民声为决策依据、以民愿民盼为努力方向,以更大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打造法治强省,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我就介绍这些,再次感谢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福建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

记者:扫黑除恶和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犯罪与群众的平安感息息相关,请问我省是如何开展这方面工作的?

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二级警务专员李奕亭:感谢记者朋友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关注。下面由我来回答这个问题。2021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题主线,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当好“人民的保护神”。厅主要领导高站位深化部署,高标准统筹落实,有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在今年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持续掀起扫黑除恶新攻势,带动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今年1月至8月,全省刑事案件呈现发案数下降和破案率、抓获数上升的“一降两升”态势。

一是保持严打高压。常态化扫黑除恶以来,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我省新增侦办涉黑案件11起、打掉恶势力组织273个,追捕“漏网之鱼”行动抓获率、查扣涉案资产数等打击战果持续位居全国前列。二是坚持法治引领。结合法治强省建设,以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总牵引,邀请法学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系统解读重点法条、立法创新;组织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参与扫黑除恶积极性。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我省公安机关多项工作机制被全国扫黑办、公安部转发推广。三是攻坚涉网黑恶。紧盯黑恶势力向网络转移动向,强化主动出击,综合运用技战法,组织发起集群战役,今年以来共打掉涉网黑恶团伙70余个,成效做法得到部、省领导批示肯定和公安部扫黑办推广。7月,省公安厅组织200多名警力远赴四川、重庆开展集中收网,侦破公安部“百日行动”挂牌督办的三明“2·24”网络暴力讨债涉恶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6名。四是注重民意导向。在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坚持全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点赞好评。今年上半年,我省群众安全感率、扫黑除恶好评率、执法工作满意率分别达99.1%、98.7%、97.4%,均创历史新高。

第二方面,我介绍一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的情况。2021年7月全国第一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暨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推进会以来,我省公安机关将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犯罪作为信息网络领域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部门联动、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9月以来,全省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数、发案数、财产损失数连续12个月实现“三个下降”;今年1至8月,全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发案数和财损数下降、破案率和抓获数上升的“两降两升”良好态势。

一是高位推动,强化综合治理。省领导以全国人大代表名义向全国“两会”提交反诈立法议案和建议,积极推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制定出台。省公安厅充分发挥省联席办作用,推动将打击治理工作纳入省委文明创建重点工作项目,构建“四级书记抓反诈”工作格局。

二是创新战法,健全长效机制。公安机关出台涉诈问题提示、金主摸排打击、大要案侦办、“两卡”治理等制度规定,创建“‘扫黑除恶’模式打击、省市县一体用警、‘e体+’集中研判、精准宣防、跨省联控、深挖金主和追赃挽损”的整体打击治理机制,为反诈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以打开路,打响集群战役。打好警种合成战、部门协同战、警企联动战,总体呈现山区沿海“齐头并进”、打击治理电诈“多路突破”、深挖金主骨干“多管齐下”的成效。深入开展“拔钉”“断流”“清源”等专项行动,组织侦破“7·15”“3·31”“12·24”等一批专案,多项工作成效得到部、省领导批示肯定。

四是综合施策,精准宣传防范。坚持“打防并举、防范为先”的反诈工作新思路,持续深化“精准宣防”,升级反制技术,全面开展防骗宣传活动,夯实筑牢防骗堤坝。今年1至8月,共推送预警指令127万余条,精准阻止潜在诈骗受害人113多万名,拦截诈骗电话1.07亿次、诈骗短信2.9亿条,封堵涉诈网址13万条。

五是重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建立每月评估、动态跟踪、检查督导、挂牌整治等机制,推动压实地方党政管控责任,确保涉诈重点人员控在当地、拦在境内、治在源头。今年,我省成功劝返一批滞留缅北涉诈重点人员,劝返人员数居全国第2位。谢谢。

记者:据悉,去年以来,福建省司法厅在全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主要做法是什么?目前成效如何?

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政治部主任林安泰: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行政执法工作是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工作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近年来,省司法厅不断创新行政执法监管方式方法,探索行政执法工作新机制,去年来在全省推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于行政强制事项“四张清单”。

截至目前,省级层面制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领域“四张清单”282项;各设区市(含平潭)制定“四张清单”9361项。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不予处罚案件4万余件、从轻处罚5万余件、减轻处罚18万余件、不予行政强制近3万件,减免罚款5000多万元、惠及群众超20万人次,推动全省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过程更加透明、执法效果更加明显。

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落实源头防控,推动“重罚轻教”变为“重教轻罚”。坚持“指导为先,预防在前,重在引导”,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梳理本系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并按照“谁编制、谁公布”的原则,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提升人民群众遵法合规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杜绝以往“重处罚轻教育”“只处罚不教育”的现象。

二是坚持包容审慎,推动“柔性执法”融入“刚性执法”。精细划分违法行为,实施分类监管,对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不触碰安全底线的一般违法行为,广泛运用包容观察、说服教育、谈话提醒、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措施;对涉及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是强化建章立制,推动“粗放监管”转向“精细监管”。聚焦一线执法人员不敢、不愿、不会适用免罚、减罚等难点堵点问题,编制“四张清单”细化适用条件、规范适用程序,转变监管执法理念,避免不分情形、事无巨细地对所有违法行为都予以处罚,甚至以罚代管,明确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具体标准,有效解决执法人员不愿免罚、不会免罚、不敢免罚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记者:据了解,我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已于今年6月30日开通上线并在全省运行,请问平台建设的意义是什么?当前的运行情况如何?

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严峻:感谢记者朋友对我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的关注,下面由我来介绍有关情况。

建设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是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我省实施智慧(数字)政法战略,推动政法协同应用一体化的先导性、基础性重点工程。

长期以来,政法各部门专网相互独立,且缺乏统一的数据交换接口技术标准,造成政法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交换难、汇聚难、共用难。案件跨部门流转办理很大程度依靠办案人员上门交换、工作人员手动录入,需多次往返递送纸质卷宗材料,耗费人力、时间、财力成本,加剧“案多人少”矛盾,既影响执法办案效率,也给暗箱操作留下空间。推行网上协同办案,释放数据要素活力,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是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智能化的必然要求。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字政法建设,去年,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摆上议事日程,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罗东川亲自谋划推动,省委政法委员会研究审议确定实施路线图,省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省检察院主导实施、其他省直政法部门协同配合,抽调业务和技术部门骨干,组建省级协同专班、政法部门子专班以及研发专班,启动实体化运作,加快推进需求论证、标准编制、功能研发等任务攻坚。

今年6月30日,大数据办案平台开通上线并在全省运行,通过搭建全省统一的政法数据中转枢纽,非侵入式贯通政法各部门办案系统,推行网上协同办案,实现全省域政法机关网上业务协同一体化的历史性突破。截至9月26日,线上成功协同流转刑事案件(电子卷宗)18088件次,一审结案1962件,总体运转情况良好。

一是注重增强干警获得感,平台不替代各家办案系统、不重复登录录入数据、不改变干警办案习惯、不重复扫描卷宗文书,数据一次录入反复使用,节省办案时间和成本,让“数据多跑路、干警少跑腿”,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业务协同办理,有效提升执法司法质量和效率。

二是锚定“单轨制”办案,建立网上协同机制,规范跨部门移送案件办理,构建执法司法办案大闭环,一体推动案件全程网上办理、智能辅助增效、执法监督跟进,驱动跨部门办案整体性流程再造、系统性机制重塑,提升政法业务协同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坚持标准规范先行,建立政法业务协同共享交换规范,编制完成两批次28项标准,第三批10项已启动,逐步构建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业务和技术的标准框架体系,推动跨部门协同业务目标化、规范化、标准化。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数字福建”资源禀赋,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协同高效、数字赋能,以大数据办案平台为支撑,加速政法协同一体化,持续推动数字政法向纵深迈进,为政法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供有力保障,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一是按平台建设三期规划,逐步从刑事向民事、行政等案件线上办理拓展,加快推行电子笔录,积极探索电子证据无纸化。二是深化融合应用,进一步汇聚人、物、卷宗、信访等数据和平台资源,糅合区块链、图文识别等新技术拓展智能辅助应用,对接“闽政通”等政务平台实现政法共公服务“一网通办”。三是强化创新创造,推进刑罚交付执行一键送达移送、财产刑缴交等新模式应用,试点开展线上阅卷、线上会见等律师服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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