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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坚持就业优先 保障民生福祉”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2022-10-09 20:10:4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作者:张立庆

东南网10月9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9日,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召开 “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坚持就业优先 保障民生福祉),邀请到福建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孔繁军,介绍福建省“坚持就业优先 保障民生福祉”的有关情况。出席发布会的还有:福建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榕,福建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洪长春,福建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童长峰,他们回答记者提问。以下是答记者问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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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东南网记者张立庆 摄

记者: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半年经济数据,我国GDP增长2.5%,可以说面临一定的经济下行压力,请问当前福建省就业形势情况如何?下一步将采取哪些举措稳就业保就业,维持福建省经济稳定发展?

童长峰: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不断促进就业量的扩大和质的提升。

今年以来,全省人社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主动服务、靠前发力,全省就业形势总体平稳。新增就业稳步增长,1—9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6万人,完成任务91.2%。重点群体就业稳定,至9月底,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8万人,同比增长18.86%;新增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和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但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国内外经济运行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等影响,当前福建省稳就业压力仍然较大。稳就业就是稳经济、稳民生。各级人社部门将聚焦重点群体就业保障,落实落细各项援企稳岗政策,抓好企业用工服务,确保就业大局的稳定。

一是强化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推动“政策找人、政策找企”,顶格落实相关奖补政策,“真金白银”惠企业、稳用工,发挥出政策援企稳岗促就业的最大效应。二是强化企业用工保障。落实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用工联络制度,搭建企业“招工直通”平台,持续开展“10+N”就业服务活动,推广企业招用员工“一件事”打包办服务,提供一企一策帮扶。三是强化重点群体就业保障。突出高校毕业生这个重中之重,全面实施毕业生就业十大专项行动,认真落实“1311”就业服务机制,以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为抓手,以实名制就业服务为支撑,以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为主渠道,千方百计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统筹做好农民工、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精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和生活保障工作。四是强化就业领域风险防控。加强失业动态全域监测,密切关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就业状况的变化,着力提升统计监测的精准性和政策举措的前瞻性,更加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失业。

主要通过以上四个方面举措,来进一步稳定福建省的就业形势。

记者:近年以来,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为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渡过难关,福建省在社保方面都发挥了哪些作用?

高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特别是应对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我们积极发挥社会保障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的作用,推动社会保障政策与其他领域政策协同联动,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

第一项措施是降费率。2019年5月1日起,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8%降至16%。2015年3月起,福建省开始执行阶段性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费率由3%逐步降至1%;同时,工伤保险也实施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

第二项措施是“减”“免”“缓”。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福建省按照国家部署,顶格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最大范围、最大幅度、最长期限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减”:2020年2—6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2020年2—12月,全省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据统计,2020年共减免企业社保缴费261.2亿元,其中减免养老保险费241.6亿元。“缓”:2022年,对全省餐饮、零售、旅游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17个困难行业的困难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据统计,4—8月申请缓缴企业共8050家,缓缴金额3.7亿元。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加大对省内疫情地区的支持力度,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的用人单位,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2022年因为疫情管控等原因,无法办理社保缴费业务的企业,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理次月起3个月内,申请补缴养老、失业保险费,延缴期间同样可申请免收滞纳金。

可以说,上述这些政策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受益面广、落实及时,得到企业普遍欢迎和高度认可。

记者:请问福建省在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方面,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

洪长春:福建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突出针对性、有效性,结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建立急需紧缺工种指导目录动态发布机制,全面推广应用职业培训券,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劳动技能提升培训。2019—2021年,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超200万人次,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超22亿元。2022年1—9月,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超53万人次。今年,我们将探索实施“揭榜挂帅”制度,针对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和重点群体,针对性遴选一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推动高质量培训。

二是积极推进技能评价制度改革。突出广覆盖、稳扩容,围绕全省产业发展需要、职业发展趋势、人才发展需求,不断培育壮大职业技能评价机构,提升评价能力,稳步扩大评价工种数量。突出高标准、高质量,打造一批省级示范评价机构。目前,全省共有评价机构218家,其中用人单位68家、院校102家、社会组织48家。

三是逐步完善技能人才竞赛体系。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突出建体系、树品牌,构建以世赛为引领,国赛为龙头,省赛为主干,省、市、县(区)级竞赛为主体,企业技能练兵比武为基础,相互衔接、梯度升级的全省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突出强激励、造氛围,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通过竞赛奖励一批获奖选手,形成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不断深化技工院校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鼓励和引导技工院校,按照产业发展需求,通过合作办学、设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方式,将优质的技工教育资源辐射到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进一步加大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广力度,促进企业和技工院校成为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双主体”,让技工院校在福建省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出更大作用。

记者:我们关注到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首次突破千万人,总量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同样,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人数今年创下新高,请问在当前经济发展面临多重压力的情况下,福建省人社部门如何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童长峰: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毕业生是每年新增最大就业群体,关系千家万户。今年福建省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近30万人、同比比去年增加5万多人,创历史新高。我们通过深入实施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专项行动,突出“稳、扩、提、兜”四项重点,全力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

一是稳,就是稳定公共部门岗位供给。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如调剂使用事业单位空编、要求国有企业新增岗位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扩大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今年达到2000人,实施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募集发布计划,落实参军入伍优惠政策等,尽可能扩大公共部门岗位供给。

二是扩,就是扩大社会化就业渠道。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主方向,聚焦推动稳就业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以产业链稳定,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岗位;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千方百计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发挥全省3503家人力资源市场机构作用,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有效形成合力。

三是提,就是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台账,提供就业跟踪服务14万人次。征集见习岗位1.3万个,组织5300多人参加就业见习。我们还实施就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8900多人参加培训。升级改造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累计举办线上招聘活动达到1000多场次,发布岗位64万个,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优质的“互联网+就业”服务。

四是兜,就是强化困难兜底帮扶。我们坚持把困难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精准摸排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和较长时间未就业的毕业生2800多人,组织2000多名“就业红娘”结对帮扶,通过优先推荐岗位、优先落实政策、优先组织培训见习等措施,“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帮扶困难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我们还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总共有6300多个,对通过市场化方式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毕业生,予以兜底安置就业。

通过这些举措,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成效显著。那么,请问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在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方便参保对象办事方面上又采取了哪些便民措施?

高榕:社保经办机构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一线窗口,也是人社部门服务百姓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近年来,福建省人社厅高度重视窗口服务质量,深入推进全省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入点;以办事流程做“减法”、服务做“加法”为导向;以标准化、便捷化、数字化、个性化等“四个化”为抓手,有效提升经办服务效能,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四个化”:

在标准化建设方面。重点做到“三个统一”。一是统一服务设施:全省社保经办服务大厅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业务大厅均设置咨询服务台、业务办理区、自助服务区和等候休息区;不管走到哪一级社保经办机构,都会看到一面蓝色的背景墙,写着“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展示了人社部门对外服务形象。二是统一经办规程: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经办业务实现全省标准统一、流程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服务标准自十八大以来已经根据事业发展和“放管服”改革任务的要求,做了三次修订,流程更优化,材料更精简、时限进一步缩短,办事渠道更加通畅。三是统一信息系统:全省建设了省级集中的业务信息系统。尤其是在今年5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并入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实现了全国联网。

在便捷化方面。重点推行“三个模式”,即“跨省通办”“就近办”“网点办”。“跨省通办”方面,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已经实现30项业务“跨省通办”。“就近办”“网点办”方面,城乡居民保推行金融服务和经办服务不出村,目前福建已在1.49万个行政村建成社保金融服务便民点,覆盖率达99.02%,实现广大农村居民缴纳保费和领取养老金不出村;同时,在9020个村(社区)建成村级便民信息化服务点,实现村级社保业务线下受理不出村、线上申办不出户。这些举措大大方便了城乡居民保的参保人员。

在数字化方面。重点推进数据共享“网上办”、移动终端“掌上办”,让群众多走网路、少跑马路。比如,福建省所有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待遇领取资格都可通过“闽政通”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这项措施直接方便了169万企业退休人员、50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496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在个性化方面。突出对重点人群的个性化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比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每年定期将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以短信方式推送给参保人员;“福建居民养老保险老年人”“福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老年人”网上服务大厅,为老年人提供专属服务,提供大字版、语音提示等服务。同时,对于有需要的老年人,还提供上门资格认证服务。

记者:刚才孔厅长介绍了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多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我们也留意到今年4月1日福建省实施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能否请省人社厅的领导进一步介绍一下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提高福建省居民收入的影响?

洪长春: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一线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具有较强的传导作用。同时,最低工资标准与低保、失业金、工伤伤残津贴等挂钩,是体现低收入群体托底保障水平的重要指标,所以社会关注度比较高。

十八大以来,福建省5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断优化最低工资标准档位结构。今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平均为1865元,较上次调整,平均增幅14.6%,不仅提高了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还提高了52.2万低保人员、6.8万特困人员等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基本实现了福建省与居民增收目标保持一致,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研判各地生活成本的变化情况,把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频次和幅度,认真做好评估工作,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促进“十四五”期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记者: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员就业越来越频繁,请问福建省人社部门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方面,有哪些便民措施?

童长峰:我们大家都有这种深切感受,改革开放以来,一个流动的中国,充满了繁荣发展的活力。为了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水平,我们开发了全省档案管理服务系统,组织实施了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提升行动,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向优质机构集中、将数据向省级集中,将服务向线上线下延伸。

目前,“福建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已经上线运行,并依托143家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社部门授权管理的机构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管理这些档案首先必须要有资质,我们构建了“一点存档、多点服务”的一体化服务格局。

主要通过三个方面的措施,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一是“跨省通办”。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信息全国共享”的原则,持续加强档案基础信息采集和汇聚工作,省级已集中全省354万份档案基础信息,并与部省平台顺利对接,实现档案服务“跨省转递”“跨省通办”。同时,畅通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政务数据共享,进一步推动档案信息数据互联互通互认,努力“让档案数据多跑路,办事群众少跑腿”。

二是“全程网办”。目前,“福建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可提供10项服务内容,分别是:档案存放地查询、档案机构信息查询、档案接收和转递、医保社保借阅档案、出具相关证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档案资料借阅、政审服务、档案资料复印、查档预约等,覆盖了档案公共服务全过程,实现档案公共服务“全程网办”。

三是统一标准。切实加强档案业务标准化建设,制定了《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规范》,推动档案公共服务简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压时限,规范办理程序,实现了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的“四同”,即:同一事项、同一流程、同一标准、同一格式,有效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此外,为方便广大群众办理,除“福建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外,我们还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如入驻闽政通、开设微信小程序等,通过上述渠道,均可办理档案服务相关业务。

下一步,我们还将持续不断完善平台建设,完善相关举措,真诚希望大家多提意见建议,使我们的服务水平能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