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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曝光一批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案例

2022-11-15 19:31:04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东南网11月15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今年福建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深化整治,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持续深化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噪声扰民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梳理了5起在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福建省国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噪声超标案

闽侯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反映,对闽侯上街中心卫生院扩征建设项目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项目工地正在施工。上街中心卫生院扩征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为福建省国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现场监测,项目边界施工噪声超标。

福建省国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夜间施工噪声排放超标,违反了《噪声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噪声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对其处16250元罚款。在闽侯生态环境局指导督促下,目前,该公司已整改到位,未再接到关于该工地噪声扰民的投诉,经闽侯生态环境局电话回访,投诉人对调处结果表示满意。

厦门德易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夜间超时施工案

厦门市海沧区城市管理局开展“静夜守护”夜间巡查发现,厦门德易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2021HP02地块未取得夜间施工证明就进行土方施工作业,夜间施工噪声较大。经现场监测,背景值为46dB(A),检测结果为57dB(A),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

厦门德易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海沧区城市管理局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000元。经海沧区城市管理局指导督促,目前,该公司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违规超时施工。

福建安兆建设有限公司夜间超时施工案

对群众多次投诉反映的南靖县雨林西路兰锦里工地夜间超时施工噪声扰民的问题,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其列入重点信访投诉件进行通报督办。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联合南靖县住建局多次对该项目工地进行夜间突击检查,但检查时其均没有夜间超时施工作业,经进一步分析研判,南靖县住建局通过远程视频监控及工人实名制平台打卡情况,查证该项目施工单位福建安兆建设有限公司确实存在未办理夜间施工证明超过晚上十点施工的情况。

施工单位福建安兆建设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施工证明进行夜间施工,违反了《噪声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南靖县住建局已根据《噪声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约谈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负责人。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该项目已停止夜间违规超时施工,调阅工人实名制打卡记录及远程视频监控,也未再发现其出现违规超时作业情况。

福建弘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规夜间施工案

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开展“静夜守护”夜间巡查发现,福建弘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福建省立恒置业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正在进行混泥土浇筑,浇筑过程中水泥搅拌车和水泥输送车产生的噪声较大,现场噪声在线监控数据显示为65.7dB。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夜间施工未取得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证明。

福建弘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噪声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南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噪声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其处罚款16000元。经浦城生态环境局指导督促,目前,该公司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每天施工进度,不再违规超时施工,减少了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并积极沟通取得周边群众的谅解。在案件查处后,周边群众再未反映该工地噪声扰民。

原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案

群众举报称上杭县杭城臻邸房地产项目夜间施工扰民,龙岩市上杭生态环境局接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检查发现,原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夜间建筑施工证明的情况下,当晚23时30分左右对其承建的杭城臻邸房地产项目进行夜间施工,且检查时,混凝土泵车及震动棒等施工设备作业噪声较大。

原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夜间建筑施工证明情况下进行建筑施工作业,违反《噪声法》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依据《噪声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6750元。后续夜间巡查,未发现该公司再实施此类违法行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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