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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小区多辆豪车被砸窗 法学专家律师解析物业公司是否有过错

2022-12-01 17:32:02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东南网12月1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近日,媒体报道了福州仓山区江南水都丽岛地下室多部小车的玻璃被砸破的消息,被砸的车辆包括玛莎拉蒂、特斯拉、保时捷、宝马等品牌。目前,福州仓山公安已成功破获这起砸车盗窃案。经查,11月28日0时许,嫌疑人郑某、詹某为盗取财物流窜至事发小区地库,使用事先准备的破窗器砸开私家车车窗实施盗窃。

11月29日上午,渉事小区物业对外称,目前已经为小区加强门岗,并新增监控探头。

就此事件,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律人士涉及的法律方面的问题。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说,犯罪嫌疑人盗窃小区业主财物,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蓝天彬律师说,小区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多少,要看物业公司和业主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要看物业公司是否履行合同义务,是否尽到财产安全保障义务,比如是否安装防盗设施、巡逻、门卫值班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蓝天彬律师说,本事件中,物业管理有疏漏之处,有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之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并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车辆在小区停车场被砸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业主是否与物业公司有合同约定。如果与物业公司有约定,则要明确物业公司对车辆承担何种义务。如物业公司承担保管义务,收费的性质就是保管费,因此物业公司是要承担全部责任。如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只提供停车场地租赁,不承担对车辆的保管义务,那么车辆被砸物业公司是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的。但是,停车服务属于物业服务中的子项,物业公司有义务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对小区内停放车辆进行管理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物业如果没有尽到合同约定的管理义务导致车辆在小区被砸,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责任。如果没有合同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要结合其他情况来分析,如车主是否有过错,车主是否在指定的位置停车等。     

丁兆增介绍,要确定物业公司是否有过错,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中可以参考以下标准:(1)物业公司是否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配备了保安人员及相关的保安措施;(2)对于承诺24小时远红外监控的小区,是否保障了监控系统的正常有效运作(3)当发现犯罪行为时,小区保安人员是否不管不问,是否采取了合理的措施;(4)外来人员凭证出入的小区,盗贼出入小区时门卫是否查验证件;(5)小区业主对小区安全提出改进或要求,但物业公司未予以理会;(6)当小区已发生治安事件,物业公司是否加派安全防范人员等。

记者了解到,针对此次事件,涉事小区物业已经加强了门岗,并在地库增加了几个监控探头,加强安全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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