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经济 > 正文

福建调整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收取标准

2022-12-29 08:16:36 作者: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福建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对我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基础收费和绩效收费作优化调整,其中,基础收费按日计提,逐日累积,每季支付,绩效收费按年度计算支付。新规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受托人收费标准中,年基础收费为本职业年金计划受托资产净值的0.06%。年绩效收费为本职业年金计划受托资产净值的0.67%乘以当期本职业年金计划受托资产净值的增长率,最高不超过本职业年金计划受托资产净值的0.14%;当期本职业年金计划受托资产净值的增长率如未达到业绩基准,则无绩效收费。业绩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0.75%。

托管人年基础收费标准为本职业年金计划受托资产净值的0.06%,无绩效收费。投资管理人年基础收费为本投资组合投资资产净值的0.3%,年绩效收费为本投资组合投资资产净值的6%乘以当期本投资组合投资资产净值的增长率,最高不超过本投资组合投资资产净值的0.9%。当期本投资组合投资资产净值的增长率如未达到业绩基准,则无绩效收费。业绩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0.75%。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