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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更大贡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2023-01-14 08:19:36 刘必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东南网1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刘必然 整理)13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建勇作工作报告。

五年工作成绩单

五年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领导下,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五年来,共制定法规45项,修改法规41项,批准设区市法规96项,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20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96项,开展49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5次满意度测评、5次专题询问;作出决议决定43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0人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

强化理论武装,夯实人大工作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党的领导,把准人大工作正确方向。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强化贯彻落实,彰显人大工作担当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人代会福建代表团审议和来闽考察等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省第十次、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谋划推进人大立法、监督、决定和代表工作。认真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

二、务实管用立良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突出经济领域立法,推进改革发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执法条例,修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涉及“放管服”改革的法规。制定大数据发展条例、邮政条例。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土地管理条例、种子条例,修改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渔业法实施办法、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等。

突出生态领域立法,擦亮绿色名片。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河湖长制、生态公益诉讼等创新实践写入法规。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4部法规,从“水陆空”立体织密生态环保制度网。

突出民生领域立法,增进人民福祉。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修改失业保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法规。制定全民健身条例、中医药条例、动物防疫条例,修改食品安全条例等。及时清理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规。

突出社会领域立法,促进文明进步。制定志愿服务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修改红十字会条例。在全国率先制定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修改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制定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修改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拥军优属条例。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突出立法机制完善,提升立法质量。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把省委重视、发展急需、民生关切的立法项目纳入立法规划和计划。创新“小切口”立法方式。推进协同立法,推动相关设区市先后制定关于加强九龙江、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评估、反馈、保障等机制。

三、精准有效抓监督,推进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推动发展提质增效。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等报告。连续五年对科技创新工作进行监督,推动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执法检查,乡村振兴促进法、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等。

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守好人民共同财富。听取和审议预决算报告,严格审查批准省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制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实现对四大类别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全覆盖。连续五年听取和审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加强民生保障监督,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教师法执法检查,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防震减灾法、消防法、气象法执法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等。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合法诉求。

加强生态保护监督,推进美丽福建建设。连续五年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十四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督促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连续五年分别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审议我省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

加强监察司法监督,维护社会安定稳定。首次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禁毒工作情况报告,开展社区矫正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报告,省“两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加强方式方法创新,增强监督刚性实效。丰富执法检查方式,发挥好“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强化上下联动监督,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监督。扎实开展满意度测评,提升人大监督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深化拓展专题询问。注重调研成果运用,跟踪推进落实。

四、立足全局作决定,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紧扣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决议决定。提请省人代会作出关于动员全省人民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决议。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决议。在全国省级人大中首个作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决议。

紧扣守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决议决定。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营造尊医重卫良好风尚的决议,在全国省级人大中率先通过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决定。

紧扣民主法治建设作出决议决定。作出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决定。作出保障机构改革的相关决定。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紧扣时代要求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起草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修改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五、优化服务促履职,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联系代表工作机制。五年来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建议督办等活动4000多人次。完善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制度。

办好代表议案建议。五年来,代表提出议案133件、建议4272件,代表议案所提立法项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29件。持续开展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五年来重点督办养老产业发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乡村民主法治建设等34件代表建议。

加强代表履职保障。精心组织省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科学指导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五年来共培训代表1156人次。扎实推动开展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精心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开展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来履职优秀代表和优秀议案建议推选活动,代表履职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做好工作的五点体会

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着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必须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必须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2023年任务单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崭新的奋斗姿态服务大局,彰显作为。

一、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再发力,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取得新成效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关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部署要求,谋划开展人大工作,为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上再发力,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新实践

不断完善人大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运行机制,切实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公民旁听省人代会制度,探索实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制。不断丰富和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与方式。

三、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上再发力,打造法治强省建设新亮点

进一步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地方特色立法,总结提升“小切口”立法经验,探索完善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拟安排审议安全生产、物业管理、水利工程管理、公民献血、气候资源保护利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方面法规草案。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

四、在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上再发力,共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监督,积极探索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打好监督组合拳。拟听取和审议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耕地保护、重大项目进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利法、种子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执法检查,开展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三级联动监督,围绕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五、在提升站位、提升能力、提升实效上再发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情况督促检查,推进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工作力量配备。精心组织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学习培训。加强人大研究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制度研究会作用。持续深化人大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市县乡人大工作联系。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干部队伍,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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