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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3-01-17 08:26:08 作者:叶飞文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这是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一个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和战略性意义的重大部署,为我们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立足新起点,全省统计系统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主线,着力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以高质量的统计服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福建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统计法治保障。

把牢方向,坚守统计初心使命。

统计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办、国办先后出台9份重要统计改革文件,2019年到2021年完成了首轮统计督察,其主要目的和根本要求就是要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在统计工作中坚持政治原则、把握政治方向、履行政治责任,最核心最重要的是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真实可信的决策依据。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加深,更需要运用精准的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和预警,敏锐发现并超前捕捉大变局中的风险隐患,查找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提出务实有效的意见建议。全省统计系统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科学研判“时”与“势”,聚焦“国之大事”,围绕“国之大策”,摸清“国之大情”,拿出“国之大数”,切实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内化为统计工作的思维模式和治理方式,着力使依法统计从法治建设的层面深化为法治精神的内核,准确把握依法统计之“义”,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基石,坚守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更加有效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治理和科学决策。

笃行不怠,践行依法统计职责。

依法统计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执行有关统计改革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具体实践,是客观真实反映社会经济稳增长实际,提高决策科学性、制定措施精准性、提升动能转换率的客观要求。全省统计系统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落到实处,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履行好推进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建立从上到下、自始至终的全覆盖责任体系。

要把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统筹推进,夯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基础。要健全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做到对统计数据质量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把依法统计贯穿于统计生产全过程,严格规范统计活动的各个环节。要大力强化数据质量源头管理,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加强统计数据审核验收、质量评估核查和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统计数据责任清晰、来源有据、过程留痕、追溯可查。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全面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情况,增强统计数据的抗干扰能力。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统筹统计执法检查力量,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建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倒查机制。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深挖细查案件线索能力,推动统计执法检查从被动响应型向主动预见型转变。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发挥惩戒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规范认定严重失信企业,加强企业自警自律。

守正创新,提高数据治理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是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随着经济社会深刻变革,我国统计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这些海量的统计数据,不仅能反映全国整体情况,还能反映地区和行业特点,不仅能反映速度、规模、总量,还能反映结构、质量、效益。

全省统计系统要准确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挑战,清晰认识我省经济的发展变化,不断提升统计数据挖掘整合和分析监测能力,提高统计数据治理能力。要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加强主要宏观指标和先行指标监测,准确评价经济总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及时反映和揭示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与问题矛盾,助力于科学决策、精准施策。要发挥统计监测评价量化评估、揭示风险的预警作用,监测评价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情况,揭示问题风险,提出政策建议。要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实绩导向、精准考核的牵引作用,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体制机制,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数据质量和工作基础。

务实重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统计监督的核心在于增强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权威性,要充分发挥统计监督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以高效能统计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把握统计监督的业务监督和政治属性,突出发挥在政治监督上的作用,聚焦政治原则、政治生态、政治担当、政治责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要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重点监测评价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等。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新时代统计监督的内涵外延,服从服务于党内监督,发挥独特专业职能优势,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衔接,突出强调党员干部坚守统计底线的政治责任,坚决纠正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行为,借助统计监督的独立性、数量性、全面性优势,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配合等方面实现精准对接,健全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

因地制宜,增强统计普法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要坚持将普法宣传作为统计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持之以恒加以推进,厚植统计法治文化思想根基,深耕法治文化底蕴内涵,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实现统计法治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社会主义文化相融相通,服务于统计法治建设,服务于高质量发展。

要积极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把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普法制度,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敬畏统计法,自觉遵守统计法。要发挥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作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开展精准普法,推进普法工作网格化,建立健全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的统计普法宣传长效机制。要拓展统计宣传的深度和维度,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作为普法宣传的关键,把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执法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把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知法守法作为普法宣传的基础,使依法统计成为党内共识、政府共识和社会共识。

(作者为福建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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