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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高速公路桥下空间违规!福建开展清理整治行动

2023-03-17 18:42:10 陈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南平支队清理堆积物 通讯员供图

东南网3月17日讯(通讯员 程道辉 本网记者 陈楠)高速公路桥下空间隐蔽、宽敞,还能遮风挡雨,不少沿线村民利用空间堆放杂物、种菜,给桥梁带来了较大安全隐患。近期,我省各高速执法支队积极开展桥下空间清理整治行动,保障高速公路桥梁安全,营造安全美化的高速公路路域环境。

据介绍,福建高速执法各支队加强与沿线地方镇政府、村委会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地方政府部门了解民情、沟通便利等优势,推动桥下违章整治工作。

近日,三明高速执法支队三大队联合高速养护部门对位于上京大桥及上举林大桥下违法堆放的柴火等杂物进行清理。在现场,记者看到桥下的空间被村民违规占用,柴火、竹子堆积了数处,将近20立方米。执法队员联系当地村委会,对占用行为进行纠正,并清理了占用空间。龙岩高速执法支队联合武平县金桥村委对辖区高速白石塘大桥下违法搭建的鸡鸭棚及相关堆积物进行了集中整治清理,当事村民也积极主动配合,共清理沙石和木材3处约10立方米,拆除违章搭盖鸡棚鸭棚3处。宁德高速执法支队一大队联合辖区穆里村村委会,对辖区下白石穆里大桥下堆放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清理,共清理违规设备、物料筐等近50平方米,恢复桥下空间原貌。

此外,在开展桥下空间清理整治过程中,福建各支队注重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积极走访高速公路沿线周边镇村,进行桥下空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沿线村民们意识到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治理不仅关乎安全,也是营造宜居宜业乡村环境的重要部分。同时积极协调当地镇村干部共同落实桥下空间管理责任,公布举报联系电话,让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桥下空间整治和路域环境提升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做到从“一时清洁”到“长期整洁”。

高速执法提醒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执法人员将继续强化对高速公路桥下空间的巡查力度,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营造安全、美化、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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