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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3年度“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发布

2023-04-19 17:17:37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东南网4月19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记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近日,2023年度“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发布。

揭榜挂帅,就是张榜公布需要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创新服务项目需求,英雄不论出处,谁有本事谁来揭榜。

公布揭榜条件和要求:

2023年度“揭榜挂帅”项目牵头揭榜单位应按照2023年度“揭榜挂帅”榜单所规定的项目建设内容、预期技术目标、时限等要求申报。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项目研发内容(成果转化)不得与省发改委、工信厅等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牵头揭榜单位必须与福建省需求单位联合申报项目,揭榜单位与福建省需求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揭榜单位负责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省内技术需求企业负责提供承诺的“揭榜挂帅”项目科研投入,且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研发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单位应用并承接科技成果。产学研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对需求方和揭榜方于具体的责任和义务,包括项目任务分工、合作内容、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项目资助经费的分配等。鼓励省内外科研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与福建省需求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申请科技厅资助经费不超过榜单规定的申请资助经费额度,项目需求单位的出资承诺供揭榜方作为联合申报项目及签订合作协议的重要参考。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揭榜方应能与需求单位协商,自筹解决差额部分。

成果转化项目资助金额按照不超过企业转化该项成果投入总金额的50%给予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企业转化成果投入总金额包括企业实际支付给成果持有方的技术交易费用(不低于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及企业为成果产业化投入的资金。

另据介绍,牵头揭榜单位为企业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含计划单列市),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

2.2022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达2.5%以上,并提供能体现研发经费投入比例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提供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需要提供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

3.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当年度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项目、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STS项目、成果转化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另外,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研的重大专项专题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项目、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STS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企业牵头的项目负责人可延长至65岁。

项目牵头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据了解,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3年6月1日,项目研发攻关时限按照榜单要求,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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