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厦门市气象局牵头编制的国标《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保障规范》(GB/T36742-2018)获福建省政府标准贡献一等奖表彰,创全国气象标准领域省级政府表彰最高级别记录。
近年来,福建省气象局高度重视气象标准化工作,建立了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发挥主动互动联动机制,加强与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沟通,推进标准制修、应用、评估和管理,完善福建气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应用考核,充分发挥标准的制度性作用,气象标准化工作得到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肯定,为全省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标准支撑。
格局:标准化与气象业务深度融合
在福建,省气象台于2019年引入ISO质量管理体系,形成1本质量手册、17份程序文件、5份制度文件,获得第三方权威机构的标准认证,属全国首创,并在全国气象部门推广。
省局观测网络处在全省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台站引入ISO质量管理体系,充分运用PDCA(即Plan计划、Do实施、Check检查和 Act处理)管理理念,地面气象观测业务高质量、高标准运行,连续三年气象探测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同时,积极开展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单位建设,福建华茂防雷装置检测中心通过试点验收。
在建设好标准的同时,应用水平也不断提升。省灾防中心编制的《爆炸危险场所雷击风险评价方法》、省气候中心编制的《暴雨过程综合强度评估方法》分获2020年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首个:全国“十四五”省级综合气象标准体系
在省市场监管局支持下,福建省气象局与中国局干部培训学院合作,由省气象标委会组织编写完成《福建省气象标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并通过省气象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联合批复,福建省气象标准化工作进入规范化、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阶段。
《体系》包括体系结构、标准明细表、标准统计表和体系编制说明四章内容,明确了福建省气象标准体系结构、各子体系详细划分和标准子体系内容说明,分6个子体系、24个分体系和若干类别体系;明确了6大子体系及所包含各种标准信息,涉及现行、立项和计划中的标准等;汇总了各子体系所包含国家、行业、地方以及现行、拟制定标准数量共573项(已完成标准493项、规划新增标准80项)。全国气象领域共有标准784项,体系录入493项,占62.9%。
《体系》建立了科学合理、适用实用、协调兼容的高质量发展标准规则和指南,将科学指导未来5年福建省气象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发挥气象标准化对福建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保障性作用。
首个:全国海峡两岸共通标准试点项目建设
6月16日,在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民生气象论坛上,首次发布了《两岸气象(风工程)标准共通试点》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获得与会专家充分肯定,弥补了海峡两岸在风速剖面计算和运用方面的技术空白。
2022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批复“两岸气象(风工程)标准共通试点”和“两岸气象(旅游服务)标准共通试点”为我省闽台两岸前二批标准共通试点项目,其中《闽台地区平均风速剖面模型评估方法》列入2023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
福建省气象局积极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精神,推进闽台两岸标准共通、共享、共用和共同编制等工作,不断提高闽台气象领域标准创新能力。近年来,福建省气象部门加强与福州大学、台湾淡江大学风工程研究中心、台湾土木技术公会台南成功大学和台北科技大学等单位合作,共同开展海峡两岸共通标准制定试点项目建设,为两岸标准编制、实施、应用和评估打下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福建省气象部门将以此次标准项目获奖为契机,多措并举构建标准化工作新格局,以高标准推动福建气象高质量发展,为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贡献气象力量。
(中国气象报记者李冬梅 通讯员刘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