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台办:福建将落实台胞购房同等待遇各项细化举措
2023-09-27 15:28:46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李雅兰 |
国务院台办今天(27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中提到要打造厦金、福马同城生活圈,支持金门、马祖同享厦门和福州的居民待遇。现在有比较细致的同等条件吗?另外部分台湾民众比较关心,《意见》中鼓励在福建购置房产,现在有没有相应的措施? 对此,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朱凤莲表示,近年来,福建省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市场供给基本均衡,房价基本稳定,住房品质不断提升。在福建生活的台湾同胞根据居住需求,自愿在闽购房。为便利台胞在闽生活,福建各地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台胞在闽购房置业。目前,台胞在非限购区域购房不受限制,购房网签和登记流程与当地居民一致。在实施住房限购城市内购房的,台胞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购房机会均等。 朱凤莲表示,有关贷款问题,人民银行大力推进两岸征信信息交流共享,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情况下,向台湾同胞发放个人购房贷款。在贷款条件方面,台胞享受同等待遇。此外,台湾同胞可以按规定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与大陆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朱凤莲指出,福建省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落实台胞购房同等待遇各项细化举措,不断完善两岸征信信息互认机制,支持台胞按需申请购房贷款,便利台胞购房。同时,依法依规将在闽台胞纳入福建省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台胞住有所居。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