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专题会议在福州举行
2023-09-28 08:19:28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陈玮 |
新华社福州9月27日电 中共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48个部委和福建省9月27日在福州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专题会议,研究推动落实《意见》有关工作。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宋涛表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台重大政策主张,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任务。必须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全力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意见》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到位,为广大台胞台企谋利造福,扎实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推进祖国统一大业。 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表示,《意见》出台以来,福建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福建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以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先行先试,突出全域融合、凝聚合力,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走深走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聚焦工作重点、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扎实推动《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会上,福建省委副书记罗东川汇报了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等有关负责人发言,结合单位职责提出具体落实举措。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