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广场晒粮违法,执法员“柔性执法”除隐患
东南网10月26日讯(通讯员 曹志 记者 李牧晨)十月金秋,正是水稻丰收的时节,打场晒粮是保存谷物的必要环节,然而有一些公路沿线的居民选择公路作为晒粮场地,影响公路畅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10月22日,三明高速执法支队三大队明溪中队执法员在巡查时发现,在莆炎高速公路盖洋收费站外广场有三位村民正利用宽阔的广场晾晒稻谷,执法员立即上前表明身份,制止该行为。
三明高速执法支队 供图
“在收费站外广场晒粮,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一旦因司机躲闪不及引发交通事故,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且车辆从粮食上碾压过去很可能会造成粮食损坏或者污染,给你们带来损失。”“《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打场晒粮;《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执法员向群众说明了相关行为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耐心地向他们作普法宣传,三位村民均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将稻谷重新收拢装袋运回。
接下来,执法员将继续深入沿线村镇,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和普法宣传,防止此类行为再度发生。